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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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信用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 (略) 《关于深入推进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 (略)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着力打造‘政务承诺+社会监督+诚信监测+失信问责’工作机制,实现对政务信用闭环管理,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将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专项治理主攻方向,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树立政府公平、公正、诚信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治理范围

  (一)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失信清查,清理政府采购主体在项目履约验收、合同履行、款项支付等政府采购环节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二)招投标领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府招投标领域失信清查,清理政府招投标环节中未履行合同承诺、未按期支付款项等问题。

  (三)招商引资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招商引资承诺清查兑现行动,清理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违法违规承诺、过度承诺、超越权限承诺等问题,推动解决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履行不兑现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依规承诺的优惠条件、奖励和扶持政策等问题。

  (四)机关事业单位账款清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账款清理行动,建立“定期起底—限期清理—及时销号”的企业账款清欠机制,聚焦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延迟支付民营企业的货物、服务、工程等账款;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民营经济组织款项。

  (五)国有企业账款清理。推进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行动,建立常态化清理制度,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纳入对县出资企业日常财务监管内容,指导督促地方乡镇开展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行动。

  (六)涉企资金规范拨付。根据各行业各领域惠企政策,开展涉企资金拨付问题整治工作,清理惠企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的奖补不透明、发放不精准、兑现不及时、拨付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七)其他相关问题。

  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4月30日以前完成)。县营商办在 (略) 发布《关于征集全县政务失信问题线索的公告》。

  (二)全面排查(5月8日以前完成)。各成员单位对政务失信问题(详见附件)进行自查,分门别类摸清底数。

  (三)整改销号(6月底以前完成)。各成员单位对自查和交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责任,推进整改落实。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县营商办书面反馈销号。

  (四)巩固提升。各成员单位对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查找原因、补齐短板、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县纪委已将政务失信问题纳入监督重点,各成员单位要把专项治理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成员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清理、大扫除,同时深入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改彻改。要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解决过往存在的政务失信问题,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要注重把准政策策略,坚持实事求是,主动听计于企、听计于商,服从经济规律,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政策的连续性与公信力。

  为充分发挥信用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 (略) 《关于深入推进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 (略)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着力打造‘政务承诺+社会监督+诚信监测+失信问责’工作机制,实现对政务信用闭环管理,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将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专项治理主攻方向,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树立政府公平、公正、诚信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治理范围

  (一)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失信清查,清理政府采购主体在项目履约验收、合同履行、款项支付等政府采购环节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二)招投标领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府招投标领域失信清查,清理政府招投标环节中未履行合同承诺、未按期支付款项等问题。

  (三)招商引资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招商引资承诺清查兑现行动,清理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违法违规承诺、过度承诺、超越权限承诺等问题,推动解决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履行不兑现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依规承诺的优惠条件、奖励和扶持政策等问题。

  (四)机关事业单位账款清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账款清理行动,建立“定期起底—限期清理—及时销号”的企业账款清欠机制,聚焦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延迟支付民营企业的货物、服务、工程等账款;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民营经济组织款项。

  (五)国有企业账款清理。推进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行动,建立常态化清理制度,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纳入对县出资企业日常财务监管内容,指导督促地方乡镇开展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行动。

  (六)涉企资金规范拨付。根据各行业各领域惠企政策,开展涉企资金拨付问题整治工作,清理惠企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的奖补不透明、发放不精准、兑现不及时、拨付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七)其他相关问题。

  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4月30日以前完成)。县营商办在 (略) 发布《关于征集全县政务失信问题线索的公告》。

  (二)全面排查(5月8日以前完成)。各成员单位对政务失信问题(详见附件)进行自查,分门别类摸清底数。

  (三)整改销号(6月底以前完成)。各成员单位对自查和交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责任,推进整改落实。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县营商办书面反馈销号。

  (四)巩固提升。各成员单位对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查找原因、补齐短板、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县纪委已将政务失信问题纳入监督重点,各成员单位要把专项治理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成员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清理、大扫除,同时深入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改彻改。要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解决过往存在的政务失信问题,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要注重把准政策策略,坚持实事求是,主动听计于企、听计于商,服从经济规律,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政策的连续性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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