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受理“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的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 (略) (略) 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徽省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4]4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办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的(含3年)。

????基层单位是指工作地点在县级以下(不含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具体为乡镇政府机关(含上级部门常住乡镇的派出机构)、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 (略) 、乡镇文化站等单位;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和地方国有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等不属于基层单位;金融、通讯、烟酒、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特殊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三、受理条件

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我县基层单位工作,在同一单位(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但仍在艰苦 (略) 基层单位工作除外)服务期满3年;

(四)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级。

四、受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毕业生本人、就业或服务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我县艰苦 (略) 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就业协议(录用文件)或劳动合同。

由高校对学生个人信息、缴纳学费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退回学生本人留存。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后,向就业单位递交经高校审核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由就业单位对学生服务年限及工作表现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退还学生。每年12月底前,由学生本人递交舒 (略) 人事股306室(联系电话:0564-#), (略) 会 (略) 对材料进行审核。

(三) (略) 会 (略) 对学生提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舒城县 (略) 站予以公示1周,结果无异议,于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于3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提出补偿资金申请。省级财政按规定下达补偿资金。

(五)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财政经费指标后,根据审核通过的发放明细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及时拨付。

(六)申请学费补偿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学校和就业单位审核签章后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原件(2020年以前毕业生可用老版本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3.毕业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4.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录用文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5.就业期间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级证明材料;

7.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审核汇总表(提供电子档)。


附表一: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

附表二: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审核汇总表


舒 (略) 舒 (略)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 (略) (略) 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徽省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4]4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办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的(含3年)。

????基层单位是指工作地点在县级以下(不含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具体为乡镇政府机关(含上级部门常住乡镇的派出机构)、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 (略) 、乡镇文化站等单位;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和地方国有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等不属于基层单位;金融、通讯、烟酒、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特殊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三、受理条件

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我县基层单位工作,在同一单位(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但仍在艰苦 (略) 基层单位工作除外)服务期满3年;

(四)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级。

四、受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毕业生本人、就业或服务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我县艰苦 (略) 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就业协议(录用文件)或劳动合同。

由高校对学生个人信息、缴纳学费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退回学生本人留存。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后,向就业单位递交经高校审核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由就业单位对学生服务年限及工作表现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退还学生。每年12月底前,由学生本人递交舒 (略) 人事股306室(联系电话:0564-#), (略) 会 (略) 对材料进行审核。

(三) (略) 会 (略) 对学生提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舒城县 (略) 站予以公示1周,结果无异议,于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于3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提出补偿资金申请。省级财政按规定下达补偿资金。

(五)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财政经费指标后,根据审核通过的发放明细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及时拨付。

(六)申请学费补偿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学校和就业单位审核签章后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原件(2020年以前毕业生可用老版本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3.毕业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4.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录用文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5.就业期间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级证明材料;

7.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审核汇总表(提供电子档)。


附表一: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

附表二: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 (略)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审核汇总表


舒 (略) 舒 (略)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