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半挂牵引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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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半挂牵引车招标公告

鞍钢 (略) 定于2024年10月 (略) (网址:http://**)进行报废 (略) 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47台重型半挂牵引车


序号

车辆类型

数量

(台)

重量(吨)

单价(元/吨,含13%税)

1

重型半挂牵引车

47

416.12

1300

备注:1、现对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吨单价进行公开竞价。起拍价格为1300元/吨(含税,税率13%)。 (略) 附件。

2、执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本次公告的资源,采用延时竞价模式销售。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日-2024年10月28日16:00报名截止;

2、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30-11:30。

三、资质要求

本次公开竞价采取资格先审的方式确定竞买方。竞买方必须按本方案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竞价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价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要求提供的资格条件、业绩合同及其他评审文件均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彩色照片,可在扫描件上添加电子印信、防盗水印等,但不可遮挡评审需要校核的有效信息。提交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

竞买方必须为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且取得省商务厅下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规定,竞买方必 (略) (略) 域内发改、工信、交通运输、环保、市场监管、商务等主管部门关于报废机动车的监督管理要求, (略) (略) 域内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在满足上诉要求的前提下,竞买方需提供以下纸质文件:

1、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

2、省商务厅下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以 (略) 负责收集,并提交由鞍钢 (略) 组织审核。材料提交途径:扫描原件将电子版发至企业电子邮箱*@*63.com(注明公司名称及参加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6:00时。

四、竞买方须知

就本项目选择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单位需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竞买方须具备回收和拆 (略) 置车辆的能力,本批次报废车辆须在12月3日前全 (略) 理结束并提供全部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2、买受人负责从委托方场地将报废车辆运输至买受人场地,运输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部分报废车辆停放在 (略) 内,买受人进出 (略) 拖运、吊装车辆手续由其负责自行办理。

3、买受人负责报废机动车的切割、拆解、人工、机械、运输、保险、环保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报废机动车拆解、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环保责任及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

5、部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缺失,机动车手续不全,机动车状况以现场实物交接确认为准,零件缺失及手续不全的车辆均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6、买受人负责联系当地车管所,对报废机动车进行现场验车,包括对机动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进行拓印等。报废机动车拆解完成后,买受人负责联系车辆户籍车管所等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买受人回收报废机动车必须 (略) 关于报废机动 (略) 置相关规定进行回收、就地拆解,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将报废的机动车转让、出租或改变其它用途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应尽职尽责,依法依规履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服务,满足国家及委托方相关规定和要求。

9、报废机动车如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 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 号及辽宁省、 (略) 相关主管部门承接文件要求,符合补贴标准的车辆,买受人须积极配合办理相关补贴手续。

10、竞买方需自行现场勘察车辆,并对车辆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委托方不组织看货,一旦在竞价过程中出价,默认已对现场车辆勘察完毕,并认同其品质。车辆明细及停放场地见附件。

五、结算付款

1、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为47台重型半挂牵引车(详见附件),按实际报废机动车的总重量及成交吨单价进行结算。委托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须在2024年12月15日前将全部回收机动车款付清。

2、以实际称重质量为结算重量,所使用 (略) 计量检验所检验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并向委托方提供计量检验报告复印件,产生的过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报废机动车称重环节不允许目视性扣吨,如机动车外表及货箱内有尘土和杂物,由买受人负责清理后进行称重。结算依据以每台报废机动车称重单(打印单)的质量为准,委托方需留存称重单(打印单)。

六、履约保证金

竞价成功三日内,买受人需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百万元整(小写:*.00元)。

1、委托方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期内未发生相关经济、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拆解期结束,保证金原数返还。

2、在装卸、运输、拆解期间由于买受人安全管理不善发生伤亡、火灾、机损等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委托方不负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委托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按评估价赔偿,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若买受人在2024年12月15日前,未将全部回收机动车款付清,委托方将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买受人需及时完成机动车拆解并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因买受人办理上述手续不及时影响委托方领取国家相关补贴,每台车扣取保证金*元。

七、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 (略) 注册的客户, (略) 自行注册, (略) 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2、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 (略) 缴纳竞价保证金*元。交款时间至2024年10月28日16:00时截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 (略)

开户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 *

备注:填写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平安银行联行号:*)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平台预估重量*最终成交价格*0.8%的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竞价成功客户可凭其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 (略) 办理保证金余额的退款手续。

6、销售价格为含税价格(含13%增值税)。买受人以银行存款转账方式支付,不收取承兑汇票。

7、本批次资源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价者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 (略) 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竞价梯度视货值另定),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8、合同履约:竞价成功客户请务必于接到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鞍钢 (略) 签订合同。

9、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拍或者竞价成功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的情况,在核实具体 (略) 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保证金。

10、竞买人应于竞价前仔细阅读该公告,如有疑问请在竞价前与委托方取得联系并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公告所有事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对竞买人的不利后果。

11、联系人及电话:

(略) 联系人:侯鹏贺 *

鞍钢 (略) 联系人:刘海*

鞍钢 (略) 定于2024年10月 (略) (网址:http://**)进行报废 (略) 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47台重型半挂牵引车


序号

车辆类型

数量

(台)

重量(吨)

单价(元/吨,含13%税)

1

重型半挂牵引车

47

416.12

1300

备注:1、现对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吨单价进行公开竞价。起拍价格为1300元/吨(含税,税率13%)。 (略) 附件。

2、执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本次公告的资源,采用延时竞价模式销售。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日-2024年10月28日16:00报名截止;

2、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30-11:30。

三、资质要求

本次公开竞价采取资格先审的方式确定竞买方。竞买方必须按本方案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竞价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价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要求提供的资格条件、业绩合同及其他评审文件均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彩色照片,可在扫描件上添加电子印信、防盗水印等,但不可遮挡评审需要校核的有效信息。提交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

竞买方必须为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且取得省商务厅下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规定,竞买方必 (略) (略) 域内发改、工信、交通运输、环保、市场监管、商务等主管部门关于报废机动车的监督管理要求, (略) (略) 域内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在满足上诉要求的前提下,竞买方需提供以下纸质文件:

1、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

2、省商务厅下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以 (略) 负责收集,并提交由鞍钢 (略) 组织审核。材料提交途径:扫描原件将电子版发至企业电子邮箱*@*63.com(注明公司名称及参加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6:00时。

四、竞买方须知

就本项目选择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单位需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竞买方须具备回收和拆 (略) 置车辆的能力,本批次报废车辆须在12月3日前全 (略) 理结束并提供全部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2、买受人负责从委托方场地将报废车辆运输至买受人场地,运输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部分报废车辆停放在 (略) 内,买受人进出 (略) 拖运、吊装车辆手续由其负责自行办理。

3、买受人负责报废机动车的切割、拆解、人工、机械、运输、保险、环保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报废机动车拆解、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环保责任及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

5、部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缺失,机动车手续不全,机动车状况以现场实物交接确认为准,零件缺失及手续不全的车辆均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6、买受人负责联系当地车管所,对报废机动车进行现场验车,包括对机动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进行拓印等。报废机动车拆解完成后,买受人负责联系车辆户籍车管所等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买受人回收报废机动车必须 (略) 关于报废机动 (略) 置相关规定进行回收、就地拆解,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将报废的机动车转让、出租或改变其它用途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应尽职尽责,依法依规履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服务,满足国家及委托方相关规定和要求。

9、报废机动车如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 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 号及辽宁省、 (略) 相关主管部门承接文件要求,符合补贴标准的车辆,买受人须积极配合办理相关补贴手续。

10、竞买方需自行现场勘察车辆,并对车辆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委托方不组织看货,一旦在竞价过程中出价,默认已对现场车辆勘察完毕,并认同其品质。车辆明细及停放场地见附件。

五、结算付款

1、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为47台重型半挂牵引车(详见附件),按实际报废机动车的总重量及成交吨单价进行结算。委托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须在2024年12月15日前将全部回收机动车款付清。

2、以实际称重质量为结算重量,所使用 (略) 计量检验所检验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并向委托方提供计量检验报告复印件,产生的过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报废机动车称重环节不允许目视性扣吨,如机动车外表及货箱内有尘土和杂物,由买受人负责清理后进行称重。结算依据以每台报废机动车称重单(打印单)的质量为准,委托方需留存称重单(打印单)。

六、履约保证金

竞价成功三日内,买受人需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百万元整(小写:*.00元)。

1、委托方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期内未发生相关经济、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拆解期结束,保证金原数返还。

2、在装卸、运输、拆解期间由于买受人安全管理不善发生伤亡、火灾、机损等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委托方不负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委托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按评估价赔偿,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若买受人在2024年12月15日前,未将全部回收机动车款付清,委托方将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买受人需及时完成机动车拆解并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因买受人办理上述手续不及时影响委托方领取国家相关补贴,每台车扣取保证金*元。

七、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 (略) 注册的客户, (略) 自行注册, (略) 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2、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 (略) 缴纳竞价保证金*元。交款时间至2024年10月28日16:00时截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 (略)

开户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 *

备注:填写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平安银行联行号:*)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平台预估重量*最终成交价格*0.8%的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竞价成功客户可凭其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 (略) 办理保证金余额的退款手续。

6、销售价格为含税价格(含13%增值税)。买受人以银行存款转账方式支付,不收取承兑汇票。

7、本批次资源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价者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 (略) 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竞价梯度视货值另定),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8、合同履约:竞价成功客户请务必于接到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鞍钢 (略) 签订合同。

9、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拍或者竞价成功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的情况,在核实具体 (略) 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保证金。

10、竞买人应于竞价前仔细阅读该公告,如有疑问请在竞价前与委托方取得联系并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公告所有事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对竞买人的不利后果。

11、联系人及电话:

(略) 联系人:侯鹏贺 *

鞍钢 (略) 联系人: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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