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监管与评价项目的询价公告
耕地质量监管与评价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耕地质量监管与评价项目。
二、项目预算
(略)元以内。
三、申报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四、工作要求
1.根据《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等文件要求,至2025年年底前完成30宗耕地质量监管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评定与验收、损毁耕地验收,参与临时用地复垦项目验收、新开垦耕地项目验收、补充耕地项目验收、耕地复耕方案评审等等。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知悉的工作信息秘密。
3.熟悉耕地的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对补充/恢复耕地是否达到预期要求给出准确评定验收意见。
五、申报文件
1.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服务方案(科学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备、时间安排、过程步骤、服务承诺等)。
3.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曾从事相关业绩或工作的合同1份)。
4.技术实力证明材料(土壤肥料、土壤环境与生态、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至少有3人具备高级职称)。
5.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且价格最低者将确定为第三方服务机构。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供应商,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采购程序
1.提交材料。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12:00前递交报价文件,直接送至: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略) (略) 138号22楼2205室),过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 (略) 加盖单位公章,封皮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材料审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专门审核组,于2024年11月12日对申报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且价格最低者将确定为第三方服务机构。
3.网上公示。对本次中标 (略) (略) 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入选的第三方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即组织开展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凯 联系电话:0731-(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耕地质量监管与评价项目。
二、项目预算
(略)元以内。
三、申报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四、工作要求
1.根据《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等文件要求,至2025年年底前完成30宗耕地质量监管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评定与验收、损毁耕地验收,参与临时用地复垦项目验收、新开垦耕地项目验收、补充耕地项目验收、耕地复耕方案评审等等。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知悉的工作信息秘密。
3.熟悉耕地的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对补充/恢复耕地是否达到预期要求给出准确评定验收意见。
五、申报文件
1.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服务方案(科学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备、时间安排、过程步骤、服务承诺等)。
3.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曾从事相关业绩或工作的合同1份)。
4.技术实力证明材料(土壤肥料、土壤环境与生态、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至少有3人具备高级职称)。
5.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且价格最低者将确定为第三方服务机构。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供应商,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采购程序
1.提交材料。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12:00前递交报价文件,直接送至: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略) (略) 138号22楼2205室),过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 (略) 加盖单位公章,封皮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材料审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专门审核组,于2024年11月12日对申报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且价格最低者将确定为第三方服务机构。
3.网上公示。对本次中标 (略) (略) 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入选的第三方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即组织开展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凯 联系电话:0731-(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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