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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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洛阳交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对洛阳交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服务采购项目选择律师事务所,欢迎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概况

洛阳交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服务采购项目;

1.2服务范围: (略) 、参股公司、 (略) (如有)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法律服务。

1.2.1收集国内的典型案例,结合采购人实际,定期编制法律风险提示。

1.2.2收集外部的法律管理和合同管理做法,结合采购人实际,编制法律管理和合同管理建议方案。

1.2.3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及日常工作台账: (略) 、参股公司、 (略) (如有)提出与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有关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口头、书面、邮件解答或当面沟通、交流。

1.2.4法律文件审查、拟订等服务: (略) 、参股公司、 (略) (如有)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章程、声明、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备忘录、纪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查、修改、拟订等法律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审查意见、法律分析意见、律师函等。

1.2.5法律培训服务:即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法律考试、讲授法律实务知识,进行法律服务座谈,帮助采购人培养法律人才队(略);培训次数及内容需满足采购人需求。

1.2.6为采购人在经营决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提供意见和建议,预测并避免风险。

1.2.7应邀 (略) 、参股公司、 (略) (如有)重要的商务谈判,或重要会议。

1.2.8提供公司设立、治理,以及证券方面咨询服务。如采购人要求, (略) 法方面专家、教授进行论证。

1.2.9提供专利、商标、人事劳动、基金、私募股权投资、企业重组整合等方面专业法律咨询。

1.2.10为采购人提供立法支持,参与立法草案研讨修订、调研、资料收集、论证等。

1.2.11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以非诉讼方式或诉讼(仲裁) (略) 在经营活动中的纠纷或专项法律服务。

1.2.12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1.2.13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其他法律事务。如合同期内采购 (略) 、参股公司等法律服务, (略) 、参股公司的法律服务。

1.2. (略) 交通体系或国资体系中若发生重大法律事务或与采购人关联法律事件, (略) 有需要或要求采购 (略) 理的,中选人 (略) 理的义务。

1.3服务期限:1年

1.4服务要求

1.4.1中选人可以通过现场办公、电话会议、电子邮件(2个小时内, (略) 理的即时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响应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但必要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24小时以内) (略) 理相关事务。中选人应当在取得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工作进程。

1.4.2须每月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工作总结。

1.4.3确立重大事件紧急响应人制度。

1.4.4中选人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中选人的法律事务工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忠实地、尽最大努力地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1.4.5中选人律师必须在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者授权进行活动,非经采购人授权不得代为实施法律行为,不得代为采购人决策。

1.4.6中选人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采购人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

1.4.7中选人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的采购人有关人事、技术、商业等秘密及其他采购人认为不宜公开的事宜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时间不得在本项目工作需要外的其他业务活动中以任何形式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

1.4.8属于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中选人不得以合同服务期限届满为由而终止履行。

1.4.9按照采购人制度要求,对涉及审批的合同、文件签字。

1.5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5.1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年检合格;

1.5. (略) 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先进的硬件设施;

1.5. (略) 的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排名靠前:5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至采购当日止)至 (略) 级(含市级)以上律师协会授予的优秀律师事务所 (略) 级(含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1.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文件的递交

3.1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下同)2024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 (略) 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略) (略) 207号)7楼702会议室。

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采购文件获取及联系方式

3.1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3.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交 (略) (略)

地址: (略) 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略) 厚载门 (略) 交叉口东南角)7楼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略)

洛阳交 (略) (略)

2024年 10 月 30 日



洛阳交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对洛阳交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服务采购项目选择律师事务所,欢迎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概况

洛阳交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服务采购项目;

1.2服务范围: (略) 、参股公司、 (略) (如有)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法律服务。

1.2.1收集国内的典型案例,结合采购人实际,定期编制法律风险提示。

1.2.2收集外部的法律管理和合同管理做法,结合采购人实际,编制法律管理和合同管理建议方案。

1.2.3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及日常工作台账: (略) 、参股公司、 (略) (如有)提出与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有关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口头、书面、邮件解答或当面沟通、交流。

1.2.4法律文件审查、拟订等服务: (略) 、参股公司、 (略) (如有)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章程、声明、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备忘录、纪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查、修改、拟订等法律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审查意见、法律分析意见、律师函等。

1.2.5法律培训服务:即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法律考试、讲授法律实务知识,进行法律服务座谈,帮助采购人培养法律人才队(略);培训次数及内容需满足采购人需求。

1.2.6为采购人在经营决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提供意见和建议,预测并避免风险。

1.2.7应邀 (略) 、参股公司、 (略) (如有)重要的商务谈判,或重要会议。

1.2.8提供公司设立、治理,以及证券方面咨询服务。如采购人要求, (略) 法方面专家、教授进行论证。

1.2.9提供专利、商标、人事劳动、基金、私募股权投资、企业重组整合等方面专业法律咨询。

1.2.10为采购人提供立法支持,参与立法草案研讨修订、调研、资料收集、论证等。

1.2.11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以非诉讼方式或诉讼(仲裁) (略) 在经营活动中的纠纷或专项法律服务。

1.2.12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1.2.13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其他法律事务。如合同期内采购 (略) 、参股公司等法律服务, (略) 、参股公司的法律服务。

1.2. (略) 交通体系或国资体系中若发生重大法律事务或与采购人关联法律事件, (略) 有需要或要求采购 (略) 理的,中选人 (略) 理的义务。

1.3服务期限:1年

1.4服务要求

1.4.1中选人可以通过现场办公、电话会议、电子邮件(2个小时内, (略) 理的即时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响应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但必要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24小时以内) (略) 理相关事务。中选人应当在取得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工作进程。

1.4.2须每月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工作总结。

1.4.3确立重大事件紧急响应人制度。

1.4.4中选人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中选人的法律事务工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忠实地、尽最大努力地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1.4.5中选人律师必须在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者授权进行活动,非经采购人授权不得代为实施法律行为,不得代为采购人决策。

1.4.6中选人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采购人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

1.4.7中选人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的采购人有关人事、技术、商业等秘密及其他采购人认为不宜公开的事宜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时间不得在本项目工作需要外的其他业务活动中以任何形式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

1.4.8属于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中选人不得以合同服务期限届满为由而终止履行。

1.4.9按照采购人制度要求,对涉及审批的合同、文件签字。

1.5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5.1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年检合格;

1.5. (略) 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先进的硬件设施;

1.5. (略) 的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排名靠前:5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至采购当日止)至 (略) 级(含市级)以上律师协会授予的优秀律师事务所 (略) 级(含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1.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文件的递交

3.1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下同)2024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 (略) 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略) (略) 207号)7楼702会议室。

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采购文件获取及联系方式

3.1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3.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交 (略) (略)

地址: (略) 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略) 厚载门 (略) 交叉口东南角)7楼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略)

洛阳交 (略) (略)

2024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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