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历年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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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历年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工作的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对历年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工作的公告


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根据2023年省审计发现的问题,自2023年12月起,我局督促已经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办理退还业务。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有8家企 (略) 办理退还手续。

为贯彻落实省委、 (略) 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困难的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海南省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实施细则》(琼人社规〔2021〕8号)和2023年11月16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附件1中的8家企业于11月4日至11月2 (略) 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办理, (略) 工作人员, (略) 做后续清退工作。

联系人:王浚桦联系电话:0898-#

特此公告


附件:1.退还企业名单

2.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材料清单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4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对历年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工作的公告


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根据2023年省审计发现的问题,自2023年12月起,我局督促已经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办理退还业务。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有8家企 (略) 办理退还手续。

为贯彻落实省委、 (略) 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困难的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海南省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实施细则》(琼人社规〔2021〕8号)和2023年11月16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附件1中的8家企业于11月4日至11月2 (略) 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办理, (略) 工作人员, (略) 做后续清退工作。

联系人:王浚桦联系电话:0898-#

特此公告


附件:1.退还企业名单

2.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材料清单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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