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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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2024年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略) 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拟采购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一批, (略) 内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确定中标 (略) 将以中标价格向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现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报价单”)

二、投标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条件、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有效期内),同时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会的,报 (略) 提交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均加盖公章(材料准备1正4副)。并于封面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当天(2024年11月7日)09: (略) 递交以上密封投标材料,其它时间递交无效递。

4.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无效。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本院不承担责任。

5.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11月6日17:00之前(以转账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仟元整,以现金转账 (略) 对公账号(账户名称:长汀县新 (略) ,账号:(略)(略)开户行: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桥信用社)。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略) 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 (略) 签订购销合同, (略) 退还投标保证金。 (略) 签订购销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评标方式

(一)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询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四、询价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货物询价中同时参与报价。

(二)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三)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 (略) 询价采购公告时间内,询价评定时间内一律不接受补遗。

(四)供应商如对采购项目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询价截止 (略) 提出质疑,我院可视具体情 (略) 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要求。

(五)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7:00。

报名地点:长汀县新 (略) (1号楼4层411)总务科

联系人:林先生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带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电话:0597-(略)

六、采购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7日09:30开始

地点:长汀县新 (略) 1号楼4层会议室。

附件: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报价单


长汀县新 (略)
2024年11月3日

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2024年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略) 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拟采购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一批, (略) 内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确定中标 (略) 将以中标价格向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现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报价单”)

二、投标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条件、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有效期内),同时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会的,报 (略) 提交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均加盖公章(材料准备1正4副)。并于封面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当天(2024年11月7日)09: (略) 递交以上密封投标材料,其它时间递交无效递。

4.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无效。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本院不承担责任。

5.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11月6日17:00之前(以转账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仟元整,以现金转账 (略) 对公账号(账户名称:长汀县新 (略) ,账号:(略)(略)开户行: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桥信用社)。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略) 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 (略) 签订购销合同, (略) 退还投标保证金。 (略) 签订购销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评标方式

(一)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询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四、询价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货物询价中同时参与报价。

(二)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三)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 (略) 询价采购公告时间内,询价评定时间内一律不接受补遗。

(四)供应商如对采购项目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询价截止 (略) 提出质疑,我院可视具体情 (略) 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要求。

(五)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7:00。

报名地点:长汀县新 (略) (1号楼4层411)总务科

联系人:林先生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带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电话:0597-(略)

六、采购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7日09:30开始

地点:长汀县新 (略) 1号楼4层会议室。

附件:精神科患者生活物资报价单


长汀县新 (略)
202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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