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拉机报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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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拉机报废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略) 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 (略)-2008)《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规定,我县以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条件(见附件),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禁止使 (略) 行驶。请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机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将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送机动车拆解报废机构实施拆解报废,并到县农业农村和 (略) 农机安全业务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拖拉机因无法使用已 (略) 理等情形形成自然灭失的,请持相关牌证及图片到县农业农村和 (略) 农机安全业务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符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可在2024年12月15日前按照马关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办理流程》委托机动车报废拆解机构文山东鑫再生 (略) 代办申请(拖拉机报废最高补贴额为:20马力以下1500元,20(含)—50马力(含)3850元,50—80马力(含)7860元,80—100马力(含)(略)元,100—160马力(含)(略)元,160—200马力(含)(略)元,200马力以上(略)元)。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条件拖 (略) 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和《 (略) 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收缴拖拉机进行强制报废,并对拖拉机 (略)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使用已达到报废条件拖拉机在农田、场院上开展作业的,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将依据《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 (略) 以警告和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暴力抗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马关县农业农村和 (略) 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略)

马 (略) 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柏金万,联系电话0876-(略)

机动车报废拆解机构文山东鑫再生 (略) 马关咨询服务站联系人:徐正平,联系电话:(略)

附件:马关县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信息登记表

马关县 (略) 马 (略)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略) 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 (略)-2008)《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规定,我县以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条件(见附件),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禁止使 (略) 行驶。请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机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将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送机动车拆解报废机构实施拆解报废,并到县农业农村和 (略) 农机安全业务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拖拉机因无法使用已 (略) 理等情形形成自然灭失的,请持相关牌证及图片到县农业农村和 (略) 农机安全业务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符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可在2024年12月15日前按照马关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办理流程》委托机动车报废拆解机构文山东鑫再生 (略) 代办申请(拖拉机报废最高补贴额为:20马力以下1500元,20(含)—50马力(含)3850元,50—80马力(含)7860元,80—100马力(含)(略)元,100—160马力(含)(略)元,160—200马力(含)(略)元,200马力以上(略)元)。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条件拖 (略) 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和《 (略) 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收缴拖拉机进行强制报废,并对拖拉机 (略)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使用已达到报废条件拖拉机在农田、场院上开展作业的,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将依据《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 (略) 以警告和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暴力抗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马关县农业农村和 (略) 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略)

马 (略) 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柏金万,联系电话0876-(略)

机动车报废拆解机构文山东鑫再生 (略) 马关咨询服务站联系人:徐正平,联系电话:(略)

附件:马关县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信息登记表

马关县 (略) 马 (略)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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