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项目
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项目
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2】8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项目; 2.1.2 建设地点:南皮县境内 2.1.3 建设规模和内容:(1)老G338点位(京沪高速入口东、单侧3车道、由西向东进县);(2)G104点位(大浪淀北与沧 (略) 双向4车道、由北向南进县);两处点位建设共计7车道,系统采用不停车称重的方式,实时获取超限超载车辆的称重数据及视频监控数据,实现24小时对过往车辆实现全天候不停车、不减速动态检测; 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采用“双盲”评审; 2.1.5 计划工期:具备施工条件后90日历天; 2.1.6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安装要求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7 09:30至2024-11-12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惠招 (略) (http://**)、河北省交 (略) 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按中标价格支付。 7.2付费主体:中标人 7. (略) 名称:惠招 (略) (http://**) 7.4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7.5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概(估)算<#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概(估)算<#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概(估)算<#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7.6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南皮县 (略)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魏强 电话: 0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厚圣 (略)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宁 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皮县 (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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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2】8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项目; 2.1.2 建设地点:南皮县境内 2.1.3 建设规模和内容:(1)老G338点位(京沪高速入口东、单侧3车道、由西向东进县);(2)G104点位(大浪淀北与沧 (略) 双向4车道、由北向南进县);两处点位建设共计7车道,系统采用不停车称重的方式,实时获取超限超载车辆的称重数据及视频监控数据,实现24小时对过往车辆实现全天候不停车、不减速动态检测; 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采用“双盲”评审; 2.1.5 计划工期:具备施工条件后90日历天; 2.1.6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安装要求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7 09:30至2024-11-12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惠招 (略) (http://**)、河北省交 (略) 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按中标价格支付。 7.2付费主体:中标人 7. (略) 名称:惠招 (略) (http://**) 7.4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7.5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概(估)算<#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概(估)算<#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概(估)算<#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7.6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南皮县 (略)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魏强 电话: 0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厚圣 (略)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宁 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皮县 (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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