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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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全过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进行电子签章。3、财务状况证明: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3年12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并进行电子签章。4、纳税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7、履约能力证明: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特别注意: 为顺利推进政 (略) 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 (略) 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略)份、副本(略)份、电子版(略)份(U盘一份标明投标人名称,随正本密封)。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递交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略) (略) 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二环东段151号

联系方式: 02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东欣 (略)

地址: (略) (略) 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张工

电话:(略)

陕西东欣 (略)

2024年11月12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况

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全过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进行电子签章。3、财务状况证明: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3年12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并进行电子签章。4、纳税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7、履约能力证明: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特别注意: 为顺利推进政 (略) 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 (略) 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略)份、副本(略)份、电子版(略)份(U盘一份标明投标人名称,随正本密封)。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递交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略) (略) 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二环东段151号

联系方式: 02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东欣 (略)

地址: (略) (略) 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张工

电话:(略)

陕西东欣 (略)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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