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发放实施方案
关于拨付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4〕983号)文件要求的通知,下达资金分别一 (略) (略) 县统筹70%,362.(略)元;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626.(略)元,包含出租补助152.(略)元、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补助(略)元、新能源出租车年度推广补贴23.(略)元、市县统筹3.(略)元,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351.(略)元。
依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客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发放,定于2024年11月13—21日公示7个工作日,现将发放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1. (略) 客运补贴资金362.(略),按照城乡客运信息化建设(含电子客票建设及维护等)。
该笔资金暂无项目,待企业申请项目用于候车亭、电子站牌和具备客运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城乡客运站点建设、城乡客运信息化建设等。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626.(略),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分配。
按照《安徽省农村客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皖交运〔2022〕126号)文件第三章,十八条、二十二条要求分配如下:
一是出租汽车536辆,折算后521.49辆,下达资金152.(略),给予每台车0.(略)万元,全额拨付剩余金额0元。
二是出租车电动化(30%)下达合计119.(略)元,①2023年度新增及更换的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奖励,按持续 (略) (贫困县)每台补贴(略)元,合计48辆车,下达(略)元,全额拨付清算剩余金额0元。②2023年度新能源年度推广补贴下达23.(略)元,按照文件规定2023 年起,推广补贴标准按照补贴年度在营新能源出租车数量予以确定。 (略) 所属64辆新能源出租车折算33辆,23.(略)元全额拨付清算剩余金额0元;③市县统筹资金3.(略)元,待有申请项目作为信息化建设,拨付实际出资者,剩余资金3.(略)元;
(略) 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70%)下达351.(略)元,330辆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351.(略)元,合计拨付:351.(略)元,剩余0元;
以上合计拨付:622.(略)元,结余:365.(略)元。每台车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略)。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汽车分配发放清册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汽车分配发放明细表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补贴和年度推广分配发放清册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补贴发放明细表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新能源出租车年度推广分配发放明细表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运营资金分配发放清册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运营资金分配发放明细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4〕983号)文件要求的通知,下达资金分别一 (略) (略) 县统筹70%,362.(略)元;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626.(略)元,包含出租补助152.(略)元、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补助(略)元、新能源出租车年度推广补贴23.(略)元、市县统筹3.(略)元,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351.(略)元。
依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客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发放,定于2024年11月13—21日公示7个工作日,现将发放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1. (略) 客运补贴资金362.(略),按照城乡客运信息化建设(含电子客票建设及维护等)。
该笔资金暂无项目,待企业申请项目用于候车亭、电子站牌和具备客运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城乡客运站点建设、城乡客运信息化建设等。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626.(略),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分配。
按照《安徽省农村客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皖交运〔2022〕126号)文件第三章,十八条、二十二条要求分配如下:
一是出租汽车536辆,折算后521.49辆,下达资金152.(略),给予每台车0.(略)万元,全额拨付剩余金额0元。
二是出租车电动化(30%)下达合计119.(略)元,①2023年度新增及更换的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奖励,按持续 (略) (贫困县)每台补贴(略)元,合计48辆车,下达(略)元,全额拨付清算剩余金额0元。②2023年度新能源年度推广补贴下达23.(略)元,按照文件规定2023 年起,推广补贴标准按照补贴年度在营新能源出租车数量予以确定。 (略) 所属64辆新能源出租车折算33辆,23.(略)元全额拨付清算剩余金额0元;③市县统筹资金3.(略)元,待有申请项目作为信息化建设,拨付实际出资者,剩余资金3.(略)元;
(略) 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70%)下达351.(略)元,330辆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351.(略)元,合计拨付:351.(略)元,剩余0元;
以上合计拨付:622.(略)元,结余:365.(略)元。每台车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略)。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汽车分配发放清册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汽车分配发放明细表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补贴和年度推广分配发放清册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补贴发放明细表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新能源出租车年度推广分配发放明细表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运营资金分配发放清册
2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运营资金分配发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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