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非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大兴区非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
---|---|
联系人 | 苏芳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
项目名称 | (略) 新安教育矫治所非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新安教育矫治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6号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履行合同中的服务期限 |
资质(资格)要求 | 服务单位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经过初步测算,本期需要数字化加工: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土地档案合计约*页,数据著录约*条;以上各类档案需要进行整理、分类、编制页码、著录、分件、扫描、质检、装订、上架等工作,形成符合通用标准的纸质档案进柜上架,形成符合工作要求的电子档案分类存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用的扫描仪、台式电脑设备,电脑硬盘配置1T内存,项目结束后台式电脑硬盘需拆卸后留给采购人,*方提供档案加工场地、办公桌椅。最终成品提供录入数据Excel,扫描成像双层PDF。最终数量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本项目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B12/T 830—201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 *-2019》《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发〔2014〕7 号)等有关规定,以上标准规范如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方上级单位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略) 新安教育矫治所非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新安教育矫治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6号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履行合同中的服务期限 | ||
资质(资格)要求 | 服务单位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经过初步测算,本期需要数字化加工: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土地档案合计约*页,数据著录约*条;以上各类档案需要进行整理、分类、编制页码、著录、分件、扫描、质检、装订、上架等工作,形成符合通用标准的纸质档案进柜上架,形成符合工作要求的电子档案分类存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用的扫描仪、台式电脑设备,电脑硬盘配置1T内存,项目结束后台式电脑硬盘需拆卸后留给采购人,*方提供档案加工场地、办公桌椅。最终成品提供录入数据Excel,扫描成像双层PDF。最终数量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本项目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B12/T 830—201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 *-2019》《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发〔2014〕7 号)等有关规定,以上标准规范如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方上级单位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
联系人 | 苏芳 |
---|---|
传真 | |
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略) (略) (略) 6号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苏芳 |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略) (略) (略) 6号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
---|---|
联系人 | 苏芳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
项目名称 | (略) 新安教育矫治所非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新安教育矫治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6号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履行合同中的服务期限 |
资质(资格)要求 | 服务单位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经过初步测算,本期需要数字化加工: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土地档案合计约*页,数据著录约*条;以上各类档案需要进行整理、分类、编制页码、著录、分件、扫描、质检、装订、上架等工作,形成符合通用标准的纸质档案进柜上架,形成符合工作要求的电子档案分类存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用的扫描仪、台式电脑设备,电脑硬盘配置1T内存,项目结束后台式电脑硬盘需拆卸后留给采购人,*方提供档案加工场地、办公桌椅。最终成品提供录入数据Excel,扫描成像双层PDF。最终数量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本项目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B12/T 830—201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 *-2019》《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发〔2014〕7 号)等有关规定,以上标准规范如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方上级单位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略) 新安教育矫治所非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新安教育矫治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6号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履行合同中的服务期限 | ||
资质(资格)要求 | 服务单位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经过初步测算,本期需要数字化加工: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土地档案合计约*页,数据著录约*条;以上各类档案需要进行整理、分类、编制页码、著录、分件、扫描、质检、装订、上架等工作,形成符合通用标准的纸质档案进柜上架,形成符合工作要求的电子档案分类存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用的扫描仪、台式电脑设备,电脑硬盘配置1T内存,项目结束后台式电脑硬盘需拆卸后留给采购人,*方提供档案加工场地、办公桌椅。最终成品提供录入数据Excel,扫描成像双层PDF。最终数量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本项目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B12/T 830—201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 *-2019》《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发〔2014〕7 号)等有关规定,以上标准规范如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方上级单位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
联系人 | 苏芳 |
---|---|
传真 | |
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略) (略) (略) 6号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苏芳 |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略) (略) (略) 6号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北京
北京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