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溪河跨河市管桥梁景观照明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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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溪河跨河市管桥梁景观照明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管桥梁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JSZC-(略)-ZHLA-C2024-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进行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8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ZHLA-C2024-0012

项目名称: (略) 管桥梁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0.(略)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略) 管桥梁景观照明提升项目,主要包括对梁溪河 (略) 管桥梁( (略) 茂新桥, (略) 蠡桥、青祁桥、蠡溪桥、隐秀桥)新装灯具及供配电控制系统的施工。

(2)工期:30日历天;

(3)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最高扣至合同价款的2%;

(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5)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6)保修期: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一年,灯具质保两年,免费维修期内中标单位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确保灯具正常安全运行。免费维修期开始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由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报价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报价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为报价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报价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打印件,如报价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 (略) 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报价供应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承诺书一及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须为报价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报价供应商企业为其依法缴纳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报价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 (略) 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一)

6.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廉政承诺;(提供承诺书二)

7.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罚 (略) 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评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进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报名详情”

五、开启

时间:2024-11-2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隐秀苑附房1-8号1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照明和排水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后西溪25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0-(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力奥工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隐秀苑附房1-8号

联系人:顾芸、刘棋赫、李颂庆

联系电话:0510-(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芸、刘棋赫、李颂庆

电话:0510-(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项目概况

(略) 管桥梁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JSZC-(略)-ZHLA-C2024-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进行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8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ZHLA-C2024-0012

项目名称: (略) 管桥梁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0.(略)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略) 管桥梁景观照明提升项目,主要包括对梁溪河 (略) 管桥梁( (略) 茂新桥, (略) 蠡桥、青祁桥、蠡溪桥、隐秀桥)新装灯具及供配电控制系统的施工。

(2)工期:30日历天;

(3)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最高扣至合同价款的2%;

(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5)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6)保修期: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一年,灯具质保两年,免费维修期内中标单位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确保灯具正常安全运行。免费维修期开始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由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报价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报价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为报价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报价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打印件,如报价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 (略) 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报价供应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承诺书一及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须为报价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报价供应商企业为其依法缴纳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报价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 (略) 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一)

6.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廉政承诺;(提供承诺书二)

7.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罚 (略) 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评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进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报名详情”

五、开启

时间:2024-11-2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隐秀苑附房1-8号1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照明和排水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后西溪25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0-(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力奥工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隐秀苑附房1-8号

联系人:顾芸、刘棋赫、李颂庆

联系电话:0510-(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芸、刘棋赫、李颂庆

电话:0510-(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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