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市数据中心设备维修更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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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市数据中心设备维修更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 (略) 数据中心设备维修更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2024X420

项目名称:2 (略) 数据中心设备维修更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采购需求:2 (略) 数据中心设备维修更换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按采购人要求10日内供货并更换安装完毕,维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 (略) 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8点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点00分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代理部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现场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领取采购文件(或电话联系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会议室( (略) (略)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会议室( (略) (略)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5.项目地点: (略)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数据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7号

联系方式:055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略)


项目概况

2 (略) 数据中心设备维修更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2024X420

项目名称:2 (略) 数据中心设备维修更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采购需求:2 (略) 数据中心设备维修更换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按采购人要求10日内供货并更换安装完毕,维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 (略) 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8点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点00分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代理部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现场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领取采购文件(或电话联系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会议室( (略) (略)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会议室( (略) (略)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5.项目地点: (略)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数据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7号

联系方式:055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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