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本溪水文局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 (略) 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振华(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 (略) 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元
最高限价:37.*元
采购需求:辽宁省 (略) 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 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振华(辽宁) (略)
方式:现场领取或远程获取(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振华(辽宁) (略) ( (略) (略) (略) 22-3栋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不予返还)。
*@*q.com发送报名邮件,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采购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A
联系方式:赵海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振华(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3栋8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辽宁省本溪水文局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 (略) 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振华(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 (略) 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元
最高限价:37.*元
采购需求:辽宁省 (略) 2024年度水文设施水毁修复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 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振华(辽宁) (略)
方式:现场领取或远程获取(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振华(辽宁) (略) ( (略) (略) (略) 22-3栋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不予返还)。
*@*q.com发送报名邮件,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采购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A
联系方式:赵海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振华(辽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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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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