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系统2024年四氢噻吩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投资系统2024年四氢噻吩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投资系统2024年四氢噻吩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IA# | ||
项目地址: | (略) ,目前覆盖地点包括江西、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川、云南、河北、广西等(合同期内新增服务地点时,中标人应予配合)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 (略) (以下统称“ (略) ”,名单见合同附件一,覆盖地点包括江西、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川、云南、河北、广西等)集中采购四氢噻吩浓度在线监测仪设备事项,预计总采购量63台,采购金额约365.#元(含税)。各规格及参考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
公告名称: | 投资系统2024年四氢噻吩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10 | ||
交货期说明: | (略) 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 | ||
招标/采购范围: | (略) (略) (略) 、 (略) (以下统称“ (略) ”,名单见合同附件一,覆盖地点包括江西、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川、云南、河北、广西等)集中采购四氢噻吩浓度在线监测仪设备事项,预计总采购量63台,采购金额约365.#元(含税)。各规格及参考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总公司(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四氢噻吩监测设备销售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复印件。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 1)若出现2家及以上代理商所投产品(货物)如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本项目所投产品指四氢噻吩监测设备)。 确定原则为(按先后顺序判定): a.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以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 b.以出具授权的时间为准。如出具的授权全部是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其中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投标人; c.若出现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相同且有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作不合格 (略) 理。 (3)若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文件。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项目名称: | 投资系统2024年四氢噻吩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IA# | ||
项目地址: | (略) ,目前覆盖地点包括江西、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川、云南、河北、广西等(合同期内新增服务地点时,中标人应予配合)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 (略) (以下统称“ (略) ”,名单见合同附件一,覆盖地点包括江西、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川、云南、河北、广西等)集中采购四氢噻吩浓度在线监测仪设备事项,预计总采购量63台,采购金额约365.#元(含税)。各规格及参考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
公告名称: | 投资系统2024年四氢噻吩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10 | ||
交货期说明: | (略) 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 | ||
招标/采购范围: | (略) (略) (略) 、 (略) (以下统称“ (略) ”,名单见合同附件一,覆盖地点包括江西、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川、云南、河北、广西等)集中采购四氢噻吩浓度在线监测仪设备事项,预计总采购量63台,采购金额约365.#元(含税)。各规格及参考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总公司(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四氢噻吩监测设备销售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复印件。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 1)若出现2家及以上代理商所投产品(货物)如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本项目所投产品指四氢噻吩监测设备)。 确定原则为(按先后顺序判定): a.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以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 b.以出具授权的时间为准。如出具的授权全部是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其中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投标人; c.若出现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相同且有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作不合格 (略) 理。 (3)若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文件。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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