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类货车2024年第二批次更新补助名单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类货车2024年第二批次更新补助名单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转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文件的通知》、《 (略) (略) 等五部门转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类货车2024年第二批次补助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所属业户名称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实际使用年限

补助金额(元/车)

1

(略) (略)

浙F*

重型

满11年不足13年

*

2

浙 (略)

浙F*

重型

满11年不足13年

*

3

(略)

浙F*

重型

满11年不足13年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共7天。

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 (略)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73-*。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转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文件的通知》、《 (略) (略) 等五部门转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类货车2024年第二批次补助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所属业户名称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实际使用年限

补助金额(元/车)

1

(略) (略)

浙F*

重型

满11年不足13年

*

2

浙 (略)

浙F*

重型

满11年不足13年

*

3

(略)

浙F*

重型

满11年不足13年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共7天。

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 (略)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73-*。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