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河南省·息县) (略) 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4-11-7 | ||||||||||||||||
2、项目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略) | ||||||||||||||||
最高限价:(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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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除磷剂(聚铁)、碳源、阳离子絮凝剂、次氯酸钠消毒剂、生石灰等)采购)的购置、验收、质保期服务、与项目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交货时间:接到(略)方通知24小时内送达。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包): 第一标段(包):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所需药品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包):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包)采购清单。 5.6最高限价:以实际单价的100%(单价合同,按需采购,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为准,据实结算。)。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8质保期: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 (略) 和少数 (略)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供应商需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 (略) 罚记录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3.4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略) 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河南省·息县) (略) 站 | ||||||||||||||||
3.方式:3.1投标供应商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http://**)”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3.2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及《 (略) (河南省·息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登(略)“ (略) (河南省· (略) )(http://**)”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 (略) (略) 进行审核。 2.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供应商根据息县公共 (略) 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 (略) (略) 四楼CA窗口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 3.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略)会员系统后,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 (略) (略) 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 (略) (河南省· (略) )(http://**)”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 (略) 址为 http://**,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略) 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8.监督单位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略)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地址:河南省息县息州大道200号 | ||||||||||||||||
联系人:周先生 | ||||||||||||||||
联系方式:(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河南自 (略) (略) (郑东) (略) 18号建业总部港A座8层803 | ||||||||||||||||
联系人:纪志明、李键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纪志明、李键 | ||||||||||||||||
联系方式:(略)、(略) |
项目概况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河南省·息县) (略) 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4-11-7 | ||||||||||||||||
2、项目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略) | ||||||||||||||||
最高限价:(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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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除磷剂(聚铁)、碳源、阳离子絮凝剂、次氯酸钠消毒剂、生石灰等)采购)的购置、验收、质保期服务、与项目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交货时间:接到(略)方通知24小时内送达。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包): 第一标段(包):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所需药品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包):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包)采购清单。 5.6最高限价:以实际单价的100%(单价合同,按需采购,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为准,据实结算。)。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8质保期: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 (略) 和少数 (略)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供应商需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 (略) 罚记录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3.4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略) 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河南省·息县) (略) 站 | ||||||||||||||||
3.方式:3.1投标供应商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http://**)”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3.2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及《 (略) (河南省·息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登(略)“ (略) (河南省· (略) )(http://**)”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 (略) (略) 进行审核。 2.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供应商根据息县公共 (略) 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 (略) (略) 四楼CA窗口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 3.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略)会员系统后,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 (略) (略) 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 (略) (河南省· (略) )(http://**)”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 (略) 址为 http://**,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略) 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8.监督单位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略)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地址:河南省息县息州大道200号 | ||||||||||||||||
联系人:周先生 | ||||||||||||||||
联系方式:(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河南自 (略) (略) (郑东) (略) 18号建业总部港A座8层803 | ||||||||||||||||
联系人:纪志明、李键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纪志明、李键 | ||||||||||||||||
联系方式:(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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