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展览服务采购项目要素公示
枫桥三贤文化馆艺术展览服务采购项目要素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枫桥三贤文化馆艺术展览服务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要素公布如下,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d#f4bf218b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评分标准;
3、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11-26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6日14:00时前(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提供电子稿)向浙江 (略) 联系人反映。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 (略)
4、联系人: 杨菊娣
5、联系电话: #
6、联系邮箱: *@*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1、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
2、意见建议以书面(含传真)为准,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WORD版电子稿,并电话与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附件信息:
枫桥三贤文化馆艺术展览服务采购项目要素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枫桥三贤文化馆艺术展览服务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要素公布如下,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d#f4bf218b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评分标准;
3、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11-26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6日14:00时前(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提供电子稿)向浙江 (略) 联系人反映。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 (略)
4、联系人: 杨菊娣
5、联系电话: #
6、联系邮箱: *@*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1、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
2、意见建议以书面(含传真)为准,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WORD版电子稿,并电话与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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