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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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选公告

四川港荣美成 (略) (以下简称“公司”、“招选人”)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略) 债券。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和交易所等主管机关的要求,需招选具备相应资 (略) 完成债券的申报与发行工作。参选人为具备承 (略) ,负责本次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并为本期债券出具审查意见。为了保证本次债券发行工作质量,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主承销商招选工作。请符合本 (略) 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港荣美成 (略) 2024年面向专业 (略) 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二)发行人:四川港荣美成 (略) 。

(三)发行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一次注册,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五)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增信措施:AA+或AAA国有企业增信。

二、服务内容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对面向专业 (略) 债券的条件要求,中选单 (略) 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材料上报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获得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司要求进行本次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二)负责组织、协调、配合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三)负责本次债券发行成功后的有关管理事宜, (略) 债券存续期间的资金监管(不再收取监管费)、受托管理(不再收取受托管理费)、信息披露、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如需);

(四)按照交易所等主管机关的要求,协助公司披露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发行要求的其他工作。

(略) 与中选主承销商签署的承销协议为准。

三、招选要求

(一)承诺余额包销。

(二)允许采用联合体形式参选。

(三)允许采用主承销商团(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方式承销。具体约定为:由综合评分排名前两位的合格参选人组成主承销商团,其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合格参选人原则上为主承销商团的牵头主承销商,综合评分排名第二位的合格参选人为主承销商团的联席主承销商。若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合格参选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主承销商,联合体成员为联席主承销商。

(四)招选人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第二位和第三位的合格参选人为本次公开招选的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为本次公开招选的中选人。综合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招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若出现并列第一的情况,由业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五)中选人应认同并遵守招选人制定的销售规则。原则上占用招选人银行授信额度的销售额由招选人按销售规则分配,分配比例由招选人综合考量中选人自有投资额度、营销非银机构销售额、营销非授信银行销售额、申报发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余额包销环节履行认购额度承诺等因素统筹确定;其余销售额(非银机构投资额、非授信银行销售额等)采用竞争性销售。

非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在本次招选开选日之前未曾向招选人授信的金融机构。

四、参选人资格

(一)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 (略) 债券主承销商的资格。

(三)具有中国证监会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的总部法人机构。

(四)最近一年(2023年11月21日至递交选聘申请文件截止日),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和承销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略) 于持续状态;截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券融资品种发行业务中,未处于暂停相关业务状态;未处于被监管部门采 (略) 罚或监管措施导致无法承接债券业务或无法作为债券承销商的状态;未处于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侦查且尚未结案的状态。

(五)作为主承销商已 (略) 债券(公司债券仅获得有权部门核准但尚未进行任何一期发行的不符合此情形)。

(六)不同参选人不得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每个参选人仅能委派一个授权代表人,不同参选人不能委派同一授权代表人。

(七)本次招选接受联合体参加。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每个联合体视为一个参选人。参加招选的联合体应符合下述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参选人的上述资格要求。

2.联合体在参选前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签订联合体协议,在招选申请文件中予以明确,参选时应以联合体确定的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报名和招选。

3.联合体在参加招选时,报价由联合体各成员统一确定后出具承销费用报价函(双方均需盖章响应);综合实力、承销商业绩只能由联合体自主选定一方填报后,由该方盖章确认;发行方案由联合体各成员统一制作,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双方均需盖章);服务时间承诺由联合体各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承诺(双方均需盖章)。

4.联合体各成员仅参与一个联合体的组成,且不以非联合体形式重复参加,否则废除参选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四川港荣美成 (略) ( (略) (略) (略) 西段附一段长江大桥北桥头盛世临 (略) 大厦)12楼招标合约部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选文件评分办法和参选文件附件,逾期不受理。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报名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报名的出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总部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复印件, (略) 公章。招选人不提供邮购招选文件服务。

六、开选时间、开选地点

1.开选时间:2024年12月17 日15 时00 分;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受。

2.开选地点:四川港荣美成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西段附一段长江大桥北桥头盛世临 (略) 大厦12楼1号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四川港荣美成 (略) 微信公众号和 (略) (略) 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选人:四川港荣美成 (略)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略)

邮编:(略)

撰稿人:孙悦铭

审核人:宋宇

签发人:周国强


四川港荣美成 (略) (以下简称“公司”、“招选人”)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略) 债券。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和交易所等主管机关的要求,需招选具备相应资 (略) 完成债券的申报与发行工作。参选人为具备承 (略) ,负责本次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并为本期债券出具审查意见。为了保证本次债券发行工作质量,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主承销商招选工作。请符合本 (略) 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港荣美成 (略) 2024年面向专业 (略) 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二)发行人:四川港荣美成 (略) 。

(三)发行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一次注册,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五)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增信措施:AA+或AAA国有企业增信。

二、服务内容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对面向专业 (略) 债券的条件要求,中选单 (略) 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材料上报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获得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司要求进行本次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二)负责组织、协调、配合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三)负责本次债券发行成功后的有关管理事宜, (略) 债券存续期间的资金监管(不再收取监管费)、受托管理(不再收取受托管理费)、信息披露、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如需);

(四)按照交易所等主管机关的要求,协助公司披露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发行要求的其他工作。

(略) 与中选主承销商签署的承销协议为准。

三、招选要求

(一)承诺余额包销。

(二)允许采用联合体形式参选。

(三)允许采用主承销商团(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方式承销。具体约定为:由综合评分排名前两位的合格参选人组成主承销商团,其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合格参选人原则上为主承销商团的牵头主承销商,综合评分排名第二位的合格参选人为主承销商团的联席主承销商。若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合格参选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主承销商,联合体成员为联席主承销商。

(四)招选人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第二位和第三位的合格参选人为本次公开招选的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为本次公开招选的中选人。综合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招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若出现并列第一的情况,由业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五)中选人应认同并遵守招选人制定的销售规则。原则上占用招选人银行授信额度的销售额由招选人按销售规则分配,分配比例由招选人综合考量中选人自有投资额度、营销非银机构销售额、营销非授信银行销售额、申报发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余额包销环节履行认购额度承诺等因素统筹确定;其余销售额(非银机构投资额、非授信银行销售额等)采用竞争性销售。

非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在本次招选开选日之前未曾向招选人授信的金融机构。

四、参选人资格

(一)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 (略) 债券主承销商的资格。

(三)具有中国证监会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的总部法人机构。

(四)最近一年(2023年11月21日至递交选聘申请文件截止日),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和承销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略) 于持续状态;截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券融资品种发行业务中,未处于暂停相关业务状态;未处于被监管部门采 (略) 罚或监管措施导致无法承接债券业务或无法作为债券承销商的状态;未处于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侦查且尚未结案的状态。

(五)作为主承销商已 (略) 债券(公司债券仅获得有权部门核准但尚未进行任何一期发行的不符合此情形)。

(六)不同参选人不得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每个参选人仅能委派一个授权代表人,不同参选人不能委派同一授权代表人。

(七)本次招选接受联合体参加。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每个联合体视为一个参选人。参加招选的联合体应符合下述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参选人的上述资格要求。

2.联合体在参选前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签订联合体协议,在招选申请文件中予以明确,参选时应以联合体确定的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报名和招选。

3.联合体在参加招选时,报价由联合体各成员统一确定后出具承销费用报价函(双方均需盖章响应);综合实力、承销商业绩只能由联合体自主选定一方填报后,由该方盖章确认;发行方案由联合体各成员统一制作,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双方均需盖章);服务时间承诺由联合体各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承诺(双方均需盖章)。

4.联合体各成员仅参与一个联合体的组成,且不以非联合体形式重复参加,否则废除参选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四川港荣美成 (略) ( (略) (略) (略) 西段附一段长江大桥北桥头盛世临 (略) 大厦)12楼招标合约部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选文件评分办法和参选文件附件,逾期不受理。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报名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报名的出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总部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复印件, (略) 公章。招选人不提供邮购招选文件服务。

六、开选时间、开选地点

1.开选时间:2024年12月17 日15 时00 分;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受。

2.开选地点:四川港荣美成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西段附一段长江大桥北桥头盛世临 (略) 大厦12楼1号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四川港荣美成 (略) 微信公众号和 (略) (略) 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选人:四川港荣美成 (略)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略)

邮编:(略)

撰稿人:孙悦铭

审核人:宋宇

签发人: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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