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某单位心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乡某单位心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LZLCQ-F1031。
3.项目预算:*元。
4.项目内容:为我部提供心理服务。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时限 |
1 | 心理骨干培训 | 组织2期共200人次培训,每期不少于5天,每天4课时 | 河南省 (略) | 12个月 |
2 | 心理巡诊 | 每月2次团体心理服务,每次不少于2天;每季度1次全员心理测评筛查,适时进行部分人员心理测评,对中高风险人员进行“一对一”心理访谈;每周派至少2名心理咨询师到单位心理服务中心坐诊1天 | ||
3 | 心理热线答疑 | 开通心理服务专线,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河南新乡2小时内响应到位,驻地 (略) 8小时响应到位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在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投标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对同一人进行委托的企业,一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八)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三、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4年 11 月 21 日至 11 月 27 日,每日8:00-18:00。
(二)申领地点: (略)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 12 月 5 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5 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 12 月 5 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手机) : 齐先生(*)
孟先生(*)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 21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乡某单位心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LZLCQ-F1031。
3.项目预算:*元。
4.项目内容:为我部提供心理服务。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时限 |
1 | 心理骨干培训 | 组织2期共200人次培训,每期不少于5天,每天4课时 | 河南省 (略) | 12个月 |
2 | 心理巡诊 | 每月2次团体心理服务,每次不少于2天;每季度1次全员心理测评筛查,适时进行部分人员心理测评,对中高风险人员进行“一对一”心理访谈;每周派至少2名心理咨询师到单位心理服务中心坐诊1天 | ||
3 | 心理热线答疑 | 开通心理服务专线,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河南新乡2小时内响应到位,驻地 (略) 8小时响应到位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在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投标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对同一人进行委托的企业,一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八)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三、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4年 11 月 21 日至 11 月 27 日,每日8:00-18:00。
(二)申领地点: (略)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 12 月 5 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5 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 12 月 5 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手机) : 齐先生(*)
孟先生(*)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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