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价人应按上述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各分项的单价、合价及总价均不能超过对应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三、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
(一)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整体验收。
(二)项目地点: (略) 殡仪馆
四、项目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我馆提出的有关技术要求或优于我馆技术要求的产品。
(二)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一个由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 3人)组成的项目工作组,以便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联络沟通。
(三)设备所有需要使用到的螺栓、螺母、膨胀螺丝都必须使用304不锈钢材质。
(四)成交供应商应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报价人应根据我馆的实际情况,提供完善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我馆正常工作的影响。
(六)本技术要求只是对该项目原则性的要求,并非详尽的要求,报价人可以在我馆提出的技术要求上依据自身的特点编写《响应文件》,列明自身的优势、能达到的效果。
五、验收方式
(一)设备验收时,由我馆采购小组和成交供应商项目工作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二)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可达到双方合同和采购公告规定的要求为之验收合格。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自验收合格完毕之日或视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主炉膛保修3年、其它维修改造分项质保1年(含炉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有维修项目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二)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我馆的售后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10分钟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24 (略) 理完毕。
(三)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4次的上门保养。
七、报价须知
(一)报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每天8:00至16:00向我馆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参考样式详见附件1);
3、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参考样式详见附件2);
4、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按照本采购公告要求自行编制);
5、质量保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6、相关业绩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盖上公章并密封包装,于2024年12月1日16:00前送抵我馆,采用邮递方式提交的,送达时间以邮递服务机构记载的我馆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60-(略)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6:00
联系(收件)地址: (略) 东 (略) (略) 殡仪馆办公室。
邮编:(略)
附件:1、 (略) 殡仪馆火化机维修项目报价单
2、 (略) 殡仪馆火化机维修项目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
3、 (略) 殡仪馆火化机维修项目评分表
(略) 殡仪馆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