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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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 (略) (略) 关 (略) 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宗〔2022〕46号的要求,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略) 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已于2024年11 (略) (略) 审核同意,现将购买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12月2日,联系电话:0871-(略)。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计划


为做好我委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相关工作, (略) 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要将各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中优秀典型进行采编,成果汇编成册并印发相关县(市)区及宗教活动场所,形成示范引领。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02 号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 号)、《 (略) (略) 关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等文件要求,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具有相应 (略) 购买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印刷和出版服务(B1104)

二、购买主体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全市20个宗教中国化示范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成果采编收集,包括照片、视频等资料。

(二)成果汇编排版、印刷等服务内容。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略)元。

(二)资金来源:2024年省委统战部下拨统战专项资金。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承接摄影摄像、编辑排版的人员、装备和技术能力,能够及时响应需求。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模式,不断推动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取得实效, (略)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信息来源:http://**-11-25/(略).shtml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 (略) (略) 关 (略) 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宗〔2022〕46号的要求,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略) 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已于2024年11 (略) (略) 审核同意,现将购买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12月2日,联系电话:0871-(略)。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计划


为做好我委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相关工作, (略) 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要将各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中优秀典型进行采编,成果汇编成册并印发相关县(市)区及宗教活动场所,形成示范引领。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02 号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 号)、《 (略) (略) 关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等文件要求,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具有相应 (略) 购买购买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成果展示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印刷和出版服务(B1104)

二、购买主体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全市20个宗教中国化示范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成果采编收集,包括照片、视频等资料。

(二)成果汇编排版、印刷等服务内容。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略)元。

(二)资金来源:2024年省委统战部下拨统战专项资金。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承接摄影摄像、编辑排版的人员、装备和技术能力,能够及时响应需求。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模式,不断推动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取得实效, (略)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信息来源:http://**-11-25/(略).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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