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TF-#FJ-#)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TF-#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团风县发 (略) 以团发改审批[2024]4号、6号、48号、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团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团 (略) (略) 交叉口以南,沙河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92.9亩,总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科技楼、综合楼、实验楼、报告厅、食堂、学生宿舍、连廊及门卫室、风雨操场、地下人防建筑及其他配套工程。 其他: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初设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预算、设备设施采购(含教学装备等)及安装、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全部工程施工和采购及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优化设计开始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交钥匙”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05 合同估算价:#.#元 | ||||||||||||||||||||||||||||||||||||||||
2.3其他:(1)本项目教育装备(含教学用具)等设备设施的采购及安装约#元,确定中标人后,此部分将作为材料设备暂估,根据湖北省团风中学的实际需求,由团 (略) 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协商依法进行招标采购,具体招标采购方案在总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依法另行约定;(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以团发改审批[2024]59号、团发改审批[2024]6号文件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作为限价范围,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擅自增减设计及施工的内容造成一切后果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时间(或下一年度)至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可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业绩要求:无。 3.1.4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④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担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⑤设计团队:团队配置合理,专业齐全,须分别配备建筑(至少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至少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给排水(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资格-给水排水专业)、暖通(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资格-暖通空调专业)、电气(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资格-供配电专业)5个专业的设计负责人;⑥施工团队:团队配置合理,须分别为土建施工员(至少3人)、土建质量员(至少2人)、材料员(至少1人)、资料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3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其他人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⑦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 (略) 理。3.1.5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数设定不得多于3家,否则按无 (略) 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2)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 (略) 《关于湖北 (略)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可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 (略) 《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6.3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团风县公共 (略) (网址:http://**/)、湖北 (略) 网(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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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 ||||||||||||||||||||||||||||||||||||||||
备注: |
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TF-#FJ-#)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TF-#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团风县发 (略) 以团发改审批[2024]4号、6号、48号、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团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团 (略) (略) 交叉口以南,沙河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92.9亩,总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科技楼、综合楼、实验楼、报告厅、食堂、学生宿舍、连廊及门卫室、风雨操场、地下人防建筑及其他配套工程。 其他: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初设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预算、设备设施采购(含教学装备等)及安装、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全部工程施工和采购及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优化设计开始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交钥匙”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05 合同估算价:#.#元 | ||||||||||||||||||||||||||||||||||||||||
2.3其他:(1)本项目教育装备(含教学用具)等设备设施的采购及安装约#元,确定中标人后,此部分将作为材料设备暂估,根据湖北省团风中学的实际需求,由团 (略) 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协商依法进行招标采购,具体招标采购方案在总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依法另行约定;(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以团发改审批[2024]59号、团发改审批[2024]6号文件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作为限价范围,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擅自增减设计及施工的内容造成一切后果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时间(或下一年度)至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可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业绩要求:无。 3.1.4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④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担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⑤设计团队:团队配置合理,专业齐全,须分别配备建筑(至少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至少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给排水(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资格-给水排水专业)、暖通(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资格-暖通空调专业)、电气(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资格-供配电专业)5个专业的设计负责人;⑥施工团队:团队配置合理,须分别为土建施工员(至少3人)、土建质量员(至少2人)、材料员(至少1人)、资料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3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其他人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⑦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 (略) 理。3.1.5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数设定不得多于3家,否则按无 (略) 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2)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 (略) 《关于湖北 (略)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可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 (略) 《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6.3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团风县公共 (略) (网址:http://**/)、湖北 (略) 网(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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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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