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并收回福州天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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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并收回福州天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经核查,福州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榕#),未在承诺期限内投入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 (略) 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等规定,现依法公告注销该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该司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日内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永泰县 (略)
2024年9月6日
经核查,福州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榕#),未在承诺期限内投入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 (略) 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等规定,现依法公告注销该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该司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日内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永泰县 (略)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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