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按以下2项任意提供一种:①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或该半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②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3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3.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略)元及以上) (略) 罚。重大违法记录查 (略) 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信用 (略) 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4.公正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5.廉洁承诺: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7.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信用信息查询 9.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http://**.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http://**.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9.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9.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 (略) 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9.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 (略) 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 (略) 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10.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批准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