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G206搅拌站租赁及加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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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G206搅拌站租赁及加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 关于南城县G206搅拌站租赁及加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3-10-04A-2024-D-E#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城县G206搅拌站租赁及加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4-D-E#),招标人为南城县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混凝土搅拌站租赁及加工服务(详见技术及服务规范书)。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2.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之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9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城县公共 (略) (http://**)自行下载。

3 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略) (略) 南城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一)厅)。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城县公共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城县兴 (略)

地 址: (略) 南城县里塔镇水南村

联 系 人:吴亚将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县 (略) 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项目负责人:万潘鑫/袁锋/刘辉/徐茂盛(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徐良华(招标师)

联 系 人1:万潘鑫 #

联 系 人2:袁锋 #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账号: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7315

招标人:南城县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1月28日

(略) 关于南城县G206搅拌站租赁及加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3-10-04A-2024-D-E#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城县G206搅拌站租赁及加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4-D-E#),招标人为南城县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混凝土搅拌站租赁及加工服务(详见技术及服务规范书)。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2.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之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9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城县公共 (略) (http://**)自行下载。

3 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略) (略) 南城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一)厅)。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城县公共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城县兴 (略)

地 址: (略) 南城县里塔镇水南村

联 系 人:吴亚将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县 (略) 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项目负责人:万潘鑫/袁锋/刘辉/徐茂盛(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徐良华(招标师)

联 系 人1:万潘鑫 #

联 系 人2:袁锋 #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账号: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7315

招标人:南城县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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