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中都镇旅游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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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中都镇旅游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顺高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屏山沐道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屏山县中都镇旅游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SG*

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中都镇旅游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情况:已落实;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41.*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屏山县人民 (略) 政府采购领域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00至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12 月6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9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6 日10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9楼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川财采〔2022〕78 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沐道 (略)

地址: (略) 屏山县中都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顺高 (略)

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四川顺高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屏山沐道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屏山县中都镇旅游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SG*

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中都镇旅游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情况:已落实;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41.*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屏山县人民 (略) 政府采购领域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00至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12 月6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9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6 日10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9楼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川财采〔2022〕78 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沐道 (略)

地址: (略) 屏山县中都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顺高 (略)

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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