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关于沧州工贸学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 (略) ”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略) (略) 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25年8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 (略) 查询结果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需经教育部认证)。
双一流高校以国家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工贸学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学科、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10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12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 (略) 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已在 (略) 就业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沧州工贸学校正心楼406室
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7-#
2.报名要求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提供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下载并填写《 (略) 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个人简历(包含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学习经历要求从高中学习经历写起)。
(4)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除 (略) 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须书面承诺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附件4)。
(6)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附件4)。
(7)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数小于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其空缺选聘计划可调整到同一单位其他紧缺岗位。
(二)测评考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时间、地点及测评考核具体事宜在沧州 (略) (http://**/)网站发布通知。
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等次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测评考核当天在测评考核地点及沧州 (略) 网站
为深入实施“ (略) ”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略) (略) 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25年8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 (略) 查询结果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需经教育部认证)。
双一流高校以国家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工贸学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学科、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10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12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 (略) 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已在 (略) 就业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沧州工贸学校正心楼406室
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7-#
2.报名要求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提供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下载并填写《 (略) 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个人简历(包含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学习经历要求从高中学习经历写起)。
(4)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除 (略) 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须书面承诺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附件4)。
(6)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附件4)。
(7)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数小于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其空缺选聘计划可调整到同一单位其他紧缺岗位。
(二)测评考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时间、地点及测评考核具体事宜在沧州 (略) (http://**/)网站发布通知。
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等次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测评考核当天在测评考核地点及沧州 (略)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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