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和平镇2025年园区零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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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和平镇2025年园区零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兴县和平镇2025年园区零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县和平镇202 (略) 零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 (略) 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X-2024-ZY107

项目名称:长兴县和平镇202 (略) 零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日常维护及重点项目推进协助,及时解决项目推 (略) 维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主要工作内 (略) 基础设施维护及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土方运输、绿化种(移)植、沥青修补等等应急零星工程主要工作内 (略) 基础设施维护及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土方运输、绿化种(移)植、沥青修补等等应急零星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工程结算额到达(包括)*元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施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 ;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期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 (略) http://**

方式:(1)在线获取( (略) →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 (略) 正式供应商。(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在线电子投标;备份文件快递或送至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长 (略) 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成交通知 (略) 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 (略) 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 (略) (http://**)——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大井弄1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秦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章工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郑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 (略)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 (略) 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联 系 人:佘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2-*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长兴县和平镇2025年园区零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县和平镇202 (略) 零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 (略) 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X-2024-ZY107

项目名称:长兴县和平镇202 (略) 零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日常维护及重点项目推进协助,及时解决项目推 (略) 维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主要工作内 (略) 基础设施维护及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土方运输、绿化种(移)植、沥青修补等等应急零星工程主要工作内 (略) 基础设施维护及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土方运输、绿化种(移)植、沥青修补等等应急零星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工程结算额到达(包括)*元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施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 ;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期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 (略) http://**

方式:(1)在线获取( (略) →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 (略) 正式供应商。(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在线电子投标;备份文件快递或送至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长 (略) 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成交通知 (略) 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 (略) 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 (略) (http://**)——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大井弄1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秦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章工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郑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 (略)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 (略) 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联 系 人:佘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2-*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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