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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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化学药品和中药设备/其他化学药品和中药设备

采购单位 寿宁县 (略)
(略) 域 寿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20: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石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寿宁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0593-*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石,0593-*

项目概况

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4-062

项目名称: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69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1

*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 (略) (略) 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方式:线下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地点及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购买询价通知书。须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联系方式:小石,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石

电 话:  059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化学药品和中药设备/其他化学药品和中药设备

采购单位 寿宁县 (略)
(略) 域 寿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20: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石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寿宁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0593-*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石,0593-*

项目概况

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4-062

项目名称: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69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寿宁县2024年应急储备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1

*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 (略) (略) 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方式:线下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地点及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购买询价通知书。须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联系方式:小石,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石

电 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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