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茨河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奖补资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谷城县茨河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奖补资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谷城县茨河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奖补资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GC-JSGC#QT-#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谷城县茨河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奖补资金项目已由谷城县 (略) 以关于谷城县茨河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奖补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茨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5.3%自筹资金:74.7%招标人为谷城县茨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谷城县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实施优质蛋品稳产保供工程、现代禽蛋产业提升工程、禽蛋产业绿色循环发展工程、禽蛋产业科技创新提升工程、联农带农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图审等内容)、施工、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2.6其他:本项目采用费率进行招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营业执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总投资额#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发布的 (略)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监督 (略) (略) (略) 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1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④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6)其他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施工负责人(1人):1)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 (略) 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③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④施工员(1人)持有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持有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⑥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 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 (略) 站截图)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8)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者“中国执行 (略) ”(网址: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9)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与诚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10)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进入 (略)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8081/fwzx/#/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5日00:00至2024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 (略) ”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 (略) ”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或谷城县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略) (略) (网址:http://**)、谷城县公共 (略) (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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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 ||||||||||||||||
备注:无 |
谷城县茨河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奖补资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GC-JSGC#QT-#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谷城县茨河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奖补资金项目已由谷城县 (略) 以关于谷城县茨河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奖补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茨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5.3%自筹资金:74.7%招标人为谷城县茨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谷城县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实施优质蛋品稳产保供工程、现代禽蛋产业提升工程、禽蛋产业绿色循环发展工程、禽蛋产业科技创新提升工程、联农带农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图审等内容)、施工、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2.6其他:本项目采用费率进行招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营业执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总投资额#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发布的 (略)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监督 (略) (略) (略) 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1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④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6)其他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施工负责人(1人):1)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 (略) 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③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④施工员(1人)持有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持有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⑥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 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 (略) 站截图)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8)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者“中国执行 (略) ”(网址: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9)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与诚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10)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进入 (略)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8081/fwzx/#/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5日00:00至2024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 (略) ”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 (略) ”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或谷城县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略) (略) (网址:http://**)、谷城县公共 (略) (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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