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新丰镇2024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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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新丰镇2024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略) 新丰镇2024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新丰镇2024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 (略) (略) 新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丰政纪〔2024〕4号(全省统一赋码:2411-*-89-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嘉兴 (略) ,招标人为 嘉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际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共涉及柳浜、杨家浜、何家浜、罗家浜、西宅基港、挺头浜、车夫浜等7条河道,总整治长度2590m。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96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828.*元,施工临时工程40.*元。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5367.29m(含落河缺及河埠),其中A型护岸681.47m,B型护岸742.79m,C型护岸608.92m,C 型护岸加固39.34m,D型护岸2027.01m,D型护岸加固38.93m,E型护岸243.81m,E型护岸加固30.66m,F型护岸931.24m,F型护岸加固23.12m;新建落河 (略) ,河 (略) ,绿化面积3060㎡。

2.3计划工期 :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 同解除之日,其他见附表 。

3.3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http://**.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 CA 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http ://http://**.cn/ZL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说明: (略) (略)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用注册后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或 CA 锁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http://**.cn/ZL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名。

②未取得“ (略) (略) 网”账号或 CA 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账号或CA锁。具体操作流程按“ (略) (略) 网→中心动态→新用户注册须知”进行操作。

4.2 请 各 投 标 人 账 号 登 *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兴 ) ( http ://http://**.cn/ZLTPBidder/memberLogin) (略) 上“招标公告-进入项目-文件领 取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递交的方式递交,递交地址: (略) (略) ( (略) 政府西侧, (略) (略)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 (略)

地址: (略) (略) 新丰镇 地址: (略) 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 马专圆/江莹

电话:0573-* 电话:*/057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com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2

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 (略) (略) “黑名单”。

7

投标人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且“合格”状态的资质等级等于或高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核查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上其真实性承诺)。

注: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 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 (略) 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 (略) 页打印件为准, (略) 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 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 (略) 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 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 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略) 新丰镇2024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新丰镇2024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 (略) (略) 新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丰政纪〔2024〕4号(全省统一赋码:2411-*-89-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嘉兴 (略) ,招标人为 嘉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际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共涉及柳浜、杨家浜、何家浜、罗家浜、西宅基港、挺头浜、车夫浜等7条河道,总整治长度2590m。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96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828.*元,施工临时工程40.*元。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5367.29m(含落河缺及河埠),其中A型护岸681.47m,B型护岸742.79m,C型护岸608.92m,C 型护岸加固39.34m,D型护岸2027.01m,D型护岸加固38.93m,E型护岸243.81m,E型护岸加固30.66m,F型护岸931.24m,F型护岸加固23.12m;新建落河 (略) ,河 (略) ,绿化面积3060㎡。

2.3计划工期 :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 同解除之日,其他见附表 。

3.3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http://**.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 CA 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http ://http://**.cn/ZL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说明: (略) (略)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用注册后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或 CA 锁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http://**.cn/ZL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名。

②未取得“ (略) (略) 网”账号或 CA 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账号或CA锁。具体操作流程按“ (略) (略) 网→中心动态→新用户注册须知”进行操作。

4.2 请 各 投 标 人 账 号 登 *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兴 ) ( http ://http://**.cn/ZLTPBidder/memberLogin) (略) 上“招标公告-进入项目-文件领 取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递交的方式递交,递交地址: (略) (略) ( (略) 政府西侧, (略) (略)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 (略)

地址: (略) (略) 新丰镇 地址: (略) 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 马专圆/江莹

电话:0573-* 电话:*/057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com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2

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 (略) (略) “黑名单”。

7

投标人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且“合格”状态的资质等级等于或高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核查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上其真实性承诺)。

注: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 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 (略) 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 (略) 页打印件为准, (略) 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 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 (略) 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 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 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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