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透明质酸钠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遴选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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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透明质酸钠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遴选公告第二次

(略) (略) 遴选公告

本次遴选项目已由 (略) (略) ( (略) 中医药研究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就 (略) 内遴选采购,特邀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透明质酸钠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采购预算: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遴选

项目类型:服务类

需求部门:皮肤科、整形外科、产科

项目采购地点: (略) (略)

项目联系电话:物资采购中心 071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1.需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照片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联系方式等。(需携带身份证至投标现场)

2.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耗材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如为所投耗材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应为“湖北省 (略) ”登记的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承诺书

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次投标绝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公司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活动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未因违法 (略) 以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12 月 18 日参与报名。

(二)报名方式

1.*@*63.com,标题注明参 (略) 名称。邮件内容需注明参加项目名称、参与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遴选地点时间等信息会以邮件形式回复,请注意查收。

2.携纸质报名资 (略) (略) 至远楼四楼招标办。

3.请供应商下载附件中“供应商报名资料(模板)”并按照模板提供资料( (略) 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名联系电话:招标办 0710-*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包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包装单位

最高限价(元)

适用范围

1

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3mL

150

用于预防或减少腹(盆)腔手术的术后粘连。

2

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1mL

480

用于面部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注射,以纠正中重度鼻唇沟皱纹。

3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

1mL

1300

用于面部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注射,以纠正中度或深度鼻唇沟。

0.5mL

600

用于面部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注射,以纠正中度或深度鼻唇沟。

4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液

1mL

2300

用于皮内真皮层注射填充,以纠正颈部中重度皱纹。

1.5mL

900

用于皮内真皮层注射填充,以纠正颈部中重度皱纹。

2.5mL

550

用于皮内真皮层注射填充,以纠正颈部中重度皱纹。

注:1. 供应商报价应下载附件医用耗材成交明细表,按表格要求填写;

2. 共分4个包,每个包单价合计最低供应商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3. 供应商可参加多个标包,每个标包的规格需全部提供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 供应商可中标多个标包。

(二)技术要求

1. 供应商对其配送的产品应按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提供质保,产品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及时予以退货调换,质量检验及相关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若因投标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经济纠纷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保质保量、分批、按需配送;

3. 非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在整个采购周期内,不得擅自调涨价格;若中标品规停产、市场因素需要调涨或其他因素,供应商需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按流程审核同意后供货,不得以此作为消极供货或不供货的理由,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 供应商按耗材注册证计量单位换算填写价格;

5. 招标目录中有集采中选的品种,执行集采中选价格;

6. 本次采购的产品均在湖北省 (略) (以下简称“省平台”)内, (略) 该产品最低价, (略) 价格降低,供应商 (略) 最低价并参照供应商报价折扣同比例下调;

7.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三)商务要求

1. 服务地点: (略) (略) ;

2. 服务期:确认中标单位和单 (略) 正式耗材目录管理;

3. 付款方式: (略) 要求据实结算,滚动付款。

五、遴选程序

(一)本次遴选采用一轮谈判,以最终报价表中价格为准

(二)评审方法: 每种规格选一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六、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文件需求

1.标书目录(注意标明页码)

2.报价表(有耗材的需提供耗材报价)

3.报名资料

4.公司介绍

5.技术评分相关证明资料

6.商务评分相关证明资料

7.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与参与投标产品的相关佐证材料

8.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与参与投标产品的相关佐证材料

9.提供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10.提供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1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二)投标文件需提供*正*副

(三)标书装订时必须装订成册,禁止制作成活页或其他形式。开标前标书需用文件袋密封并 (略) 加盖公章


七、注意事项

(一)已报名供应商若主动放弃参与,必须在项目开标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弃权声明报送至招标办,否则,将 (略) 失信供应商名单,直接影响后续各项目的参与。

(二)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收到本遴选文件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送至招标办,内容包括:①质疑函;②质疑内容印证材料。采购方将组织专家对供应商要求澄清的内容进行回复。

(三)若采购会议前更换受托人,新受托人需携带新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到现场;若采购会议前更换代理产品品牌,需在会前1-3天将新的相关授权书交至招标办审核。






(略) (略) ( (略) 中医药研究所)

2024年12月11日


(略) (略) 遴选公告

本次遴选项目已由 (略) (略) ( (略) 中医药研究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就 (略) 内遴选采购,特邀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透明质酸钠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采购预算: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遴选

项目类型:服务类

需求部门:皮肤科、整形外科、产科

项目采购地点: (略) (略)

项目联系电话:物资采购中心 071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1.需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照片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联系方式等。(需携带身份证至投标现场)

2.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耗材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如为所投耗材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应为“湖北省 (略) ”登记的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承诺书

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次投标绝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公司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活动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未因违法 (略) 以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12 月 18 日参与报名。

(二)报名方式

1.*@*63.com,标题注明参 (略) 名称。邮件内容需注明参加项目名称、参与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遴选地点时间等信息会以邮件形式回复,请注意查收。

2.携纸质报名资 (略) (略) 至远楼四楼招标办。

3.请供应商下载附件中“供应商报名资料(模板)”并按照模板提供资料( (略) 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名联系电话:招标办 0710-*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包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包装单位

最高限价(元)

适用范围

1

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3mL

150

用于预防或减少腹(盆)腔手术的术后粘连。

2

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1mL

480

用于面部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注射,以纠正中重度鼻唇沟皱纹。

3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

1mL

1300

用于面部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注射,以纠正中度或深度鼻唇沟。

0.5mL

600

用于面部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注射,以纠正中度或深度鼻唇沟。

4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液

1mL

2300

用于皮内真皮层注射填充,以纠正颈部中重度皱纹。

1.5mL

900

用于皮内真皮层注射填充,以纠正颈部中重度皱纹。

2.5mL

550

用于皮内真皮层注射填充,以纠正颈部中重度皱纹。

注:1. 供应商报价应下载附件医用耗材成交明细表,按表格要求填写;

2. 共分4个包,每个包单价合计最低供应商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3. 供应商可参加多个标包,每个标包的规格需全部提供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 供应商可中标多个标包。

(二)技术要求

1. 供应商对其配送的产品应按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提供质保,产品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及时予以退货调换,质量检验及相关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若因投标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经济纠纷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保质保量、分批、按需配送;

3. 非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在整个采购周期内,不得擅自调涨价格;若中标品规停产、市场因素需要调涨或其他因素,供应商需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按流程审核同意后供货,不得以此作为消极供货或不供货的理由,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 供应商按耗材注册证计量单位换算填写价格;

5. 招标目录中有集采中选的品种,执行集采中选价格;

6. 本次采购的产品均在湖北省 (略) (以下简称“省平台”)内, (略) 该产品最低价, (略) 价格降低,供应商 (略) 最低价并参照供应商报价折扣同比例下调;

7.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三)商务要求

1. 服务地点: (略) (略) ;

2. 服务期:确认中标单位和单 (略) 正式耗材目录管理;

3. 付款方式: (略) 要求据实结算,滚动付款。

五、遴选程序

(一)本次遴选采用一轮谈判,以最终报价表中价格为准

(二)评审方法: 每种规格选一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六、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文件需求

1.标书目录(注意标明页码)

2.报价表(有耗材的需提供耗材报价)

3.报名资料

4.公司介绍

5.技术评分相关证明资料

6.商务评分相关证明资料

7.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与参与投标产品的相关佐证材料

8.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与参与投标产品的相关佐证材料

9.提供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10.提供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1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二)投标文件需提供*正*副

(三)标书装订时必须装订成册,禁止制作成活页或其他形式。开标前标书需用文件袋密封并 (略) 加盖公章


七、注意事项

(一)已报名供应商若主动放弃参与,必须在项目开标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弃权声明报送至招标办,否则,将 (略) 失信供应商名单,直接影响后续各项目的参与。

(二)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收到本遴选文件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送至招标办,内容包括:①质疑函;②质疑内容印证材料。采购方将组织专家对供应商要求澄清的内容进行回复。

(三)若采购会议前更换受托人,新受托人需携带新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到现场;若采购会议前更换代理产品品牌,需在会前1-3天将新的相关授权书交至招标办审核。






(略) (略) ( (略) 中医药研究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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