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鲍志荣等请求辞去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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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鲍志荣等请求辞去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4年12月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鲍志荣、张勤勇、孙旭辉、张志龙、姚晓峰、邱益君、郑永武、穆大平、邬安银因岗位调整提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鲍志荣、张勤勇、孙旭辉、张志龙、姚晓峰、邱益君、郑永武、穆大平、邬安银提出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略) (略) 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12月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鲍志荣、张勤勇、孙旭辉、张志龙、姚晓峰、邱益君、郑永武、穆大平、邬安银因岗位调整提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鲍志荣、张勤勇、孙旭辉、张志龙、姚晓峰、邱益君、郑永武、穆大平、邬安银提出 (略)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略) (略) 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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