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站特警岗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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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站特警岗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天 (略) 天津西站特警岗亭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构筑物/其他构筑物

采购单位 (略) (略) 天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6: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略) 天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警官*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女士022-*

项目概况

(略) (略) 天 (略) 天津西站特警岗亭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4-1210

项目名称: (略) (略) 天 (略) 天津西站特警岗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天津西站特警岗亭1座,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方法。(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投标截止时间至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方式: (略) 上获取,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26.com办理相关获取磋商文件手续。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天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联系方式:高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联系方式:于女士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天 (略) 天津西站特警岗亭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构筑物/其他构筑物

采购单位 (略) (略) 天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6: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略) 天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警官*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女士022-*

项目概况

(略) (略) 天 (略) 天津西站特警岗亭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4-1210

项目名称: (略) (略) 天 (略) 天津西站特警岗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天津西站特警岗亭1座,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方法。(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投标截止时间至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方式: (略) 上获取,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26.com办理相关获取磋商文件手续。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天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联系方式:高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略) 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联系方式:于女士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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