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横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慈溪市城市南部排涝通道工程拆迁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的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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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横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慈溪市城市南部排涝通道工程拆迁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的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 (略) 南部排涝通道工程拆迁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实施,发 (略) 横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横河镇;

2.2规模及造价:1、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路线起点位于横河镇新舍里村余慈两 (略) ,接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 (略) 至陈山历石线南段),终点位于横河镇桃花山余慈两 (略) ,接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双河慈余界至古乍线段),拆迁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暂定约(略)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预估房屋拆除残值约 43.(略)元 。2、 (略) 南部排涝通道工程:东横河(余慈界—人民闸)及关紫 (略) 等进行治理,拆迁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暂定约(略)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预估房屋拆除残值约 34.(略)元 。

2.3标段:一个

2.4计划工期:根据拆迁进度及发包人要求,须随叫随到,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房屋拆除任务。

2.5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的地面标高与室内地坪相平,室内外地坪以下不许开挖,苗木不在拆除范围内。

2.6发包范围:区块内地面以上房屋及构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平整场地、 (略) 理、搭建临时围挡、挂网、 (略) 理等工作。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房屋拆除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竞标人按要 (略) 小额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建筑工程类)。

3.4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6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时间

4.1网上发包文件获取:竞标单 (略) (略) (略) (慈溪)-工程交易- (略) - (略) 接受邀请并获取发包文件。公告发布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发包资料为发包文件等。获取截止时间至2024年 12 月 17 日17时00分。 (略) 上获取发包文件的单位才能竞标。

5.竞标文件的递交

竞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

竞标文件的递交地址: (略) (略) 横河分中心( (略) 横河镇人民政府西南附属楼五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 (略) (略) (略)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详细要求见发包文件。

7.2本次工程评审办法采用 最高价法 。

7.3 竞标人录入电子化交易系统前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资格核验或评审。

8.发包(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发包人:[ (略) 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横河 (略) 39号]

联系人:[潘主任]

电 话:[0574-(略)]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

地 址:[ (略) 胜山镇工贸大厦B座21层]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574-(略)]

传 真:[ / ]

, (略)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 (略) 南部排涝通道工程拆迁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实施,发 (略) 横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横河镇;

2.2规模及造价:1、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路线起点位于横河镇新舍里村余慈两 (略) ,接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 (略) 至陈山历石线南段),终点位于横河镇桃花山余慈两 (略) ,接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双河慈余界至古乍线段),拆迁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暂定约(略)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预估房屋拆除残值约 43.(略)元 。2、 (略) 南部排涝通道工程:东横河(余慈界—人民闸)及关紫 (略) 等进行治理,拆迁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暂定约(略)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预估房屋拆除残值约 34.(略)元 。

2.3标段:一个

2.4计划工期:根据拆迁进度及发包人要求,须随叫随到,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房屋拆除任务。

2.5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的地面标高与室内地坪相平,室内外地坪以下不许开挖,苗木不在拆除范围内。

2.6发包范围:区块内地面以上房屋及构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平整场地、 (略) 理、搭建临时围挡、挂网、 (略) 理等工作。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房屋拆除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竞标人按要 (略) 小额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建筑工程类)。

3.4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6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时间

4.1网上发包文件获取:竞标单 (略) (略) (略) (慈溪)-工程交易- (略) - (略) 接受邀请并获取发包文件。公告发布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发包资料为发包文件等。获取截止时间至2024年 12 月 17 日17时00分。 (略) 上获取发包文件的单位才能竞标。

5.竞标文件的递交

竞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

竞标文件的递交地址: (略) (略) 横河分中心( (略) 横河镇人民政府西南附属楼五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 (略) (略) (略)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详细要求见发包文件。

7.2本次工程评审办法采用 最高价法 。

7.3 竞标人录入电子化交易系统前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资格核验或评审。

8.发包(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发包人:[ (略) 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横河 (略) 39号]

联系人:[潘主任]

电 话:[0574-(略)]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

地 址:[ (略) 胜山镇工贸大厦B座21层]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574-(略)]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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