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项目公告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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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项目公告竞争性磋商

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项目公告(竞争性磋商)

项目 (略) :福建省, (略)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同安 (略) 委托,厦门同安 (略) 对2024-TACGGC#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服务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要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采购预算:#元,项目内容: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服务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元及以上) (略) 罚。 (七)廉洁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未被其 (略) 场 (略)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书面声明; (九)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十)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 (略) 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 (略) 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询价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供应商须承诺:①截至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 (略) (https://http://**.cn/)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 (略) 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的裁判文书中,近三年内无因供应商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②截至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询价小组在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上述查询渠道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如果磋商响应供应商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虚假承诺,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3、①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范本)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12-18 08:30:00】到【2024-12-24 17: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厦门同安 (略) ( (略) (略) 大同街 (略) 297号六层)现场报名登记购买标书,*@*63.com报名(供应商与我司联系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952-#/#。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12-30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略) (略) 大同街 (略) 297号一层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2-30 15:00:00】

2、开启地点: (略) (略) 大同街 (略) 297号一层开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略) 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同安 (略)

地址: (略) (略) 滨海西大道2567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92-#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同安 (略)

地址: (略) (略) 大同街 (略) 297号一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2-#

,福建, (略) , (略) ,大同,厦门,0592-,0952-

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项目公告(竞争性磋商)

项目 (略) :福建省, (略)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同安 (略) 委托,厦门同安 (略) 对2024-TACGGC#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服务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要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采购预算:#元,项目内容:2025年人饮工程水质检测服务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元及以上) (略) 罚。 (七)廉洁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未被其 (略) 场 (略)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书面声明; (九)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十)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 (略) 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 (略) 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询价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供应商须承诺:①截至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 (略) (https://http://**.cn/)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 (略) 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的裁判文书中,近三年内无因供应商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②截至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询价小组在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上述查询渠道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如果磋商响应供应商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虚假承诺,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3、①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范本)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12-18 08:30:00】到【2024-12-24 17: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厦门同安 (略) ( (略) (略) 大同街 (略) 297号六层)现场报名登记购买标书,*@*63.com报名(供应商与我司联系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952-#/#。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12-30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略) (略) 大同街 (略) 297号一层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2-30 15:00:00】

2、开启地点: (略) (略) 大同街 (略) 297号一层开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略) 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同安 (略)

地址: (略) (略) 滨海西大道2567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92-#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同安 (略)

地址: (略) (略) 大同街 (略) 297号一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2-#

,福建, (略) , (略) ,大同,厦门,059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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