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苗木提升工程补植苗木采购询价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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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苗木提升工程补植苗木采购询价公告第二次

(略) (略)

(略) 苗木提升工程补植苗木采购询价公告

(第二次)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苗木提升工程补植苗木采购(第二次)进行采购招标(详细内容见附表二)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即材料费、材料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送货费、售后服务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它一切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卸车由采购单位负责,运输及装车过程中的材料损耗由供应商承担。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我公司最终用量不足暂定数量,则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若因现场原因使用数量需增加的,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报价书面文件:

报价文件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组成,分开密封。

▲资格审查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质保承诺书格式填写(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附件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6)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五)

(7)提供类似已开税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不限,金额不限),必须与投标所报税率相一致,否则 (略) 理。

▲价格标:

(8)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时密封送至启 (略) 二楼开标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并参与开标。

地址:汇龙 (略) 672号二楼开标室。

(2)采购单位联系人:宋工,联系方式:0513-(略)。

五.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①苗木质量要严格按照设计标准选苗,要求苗木规格胸径(130cm起量),满足胸径要求同时每株乔木胸径偏差不得≤0.5cm,土球上口直径为胸径的7-8倍,土球下口直径为上口直径的1/2,土球厚度为土球直径的2/3;要求苗木规格地径(30cm起量),满足地径要求,同时每株偏差≤0.5cm,土球上口直径为地径的6-7倍,土球下口直径为上口直径的1/2,土球厚度为土球直径的2/3。

②所有苗木树冠要求分支均匀、层次分明、树型饱满,无偏冠,病枝、枯枝等。

③所有苗木,特别是行道树均要求精品苗,树干挺直、总高度统一、分支点统一、树冠统一。

④到场苗木要保持自然树型,特别是行道树严禁截杆、截头和过度修剪。

(2)采购单位要求材料进场验收,到场数量以采购单位验收计量单为准。(略)方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苗。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两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 (略) 理。

(3)交货期:分散分批次供苗,接到(略)方通知,(略)方需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略)方要求该批次的货物供应,如不能提供符合标准的货物,则按延期每天1000元进行扣除,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4)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中标单位在供货期间必须无条 (略) 创文创卫工作。

(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的方式缴纳至采购单位账户,备注写明:妇幼苗木履保,在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在送货期间无理由拒绝送货、材料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接采购单位通知后不及时送货的,采购单位有权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由于中标单位原因,中途停止供货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招标控制价: (略)元。(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若不含税总价最低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若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总价计算方式为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合计/(1+投标单位报价相应税率)。(如投标总价合计为(略)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略)/(1+13%)=(略).69元;若投标总价合计为(略),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略)/(1+3%)=(略).48元)。

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若参与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通过谈判形式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

5.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招标。

八、付款方式

1、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相应货款的70%,余款于供应完成三个月后付清,不计息。

2、实际供货价小于合同价的,在进度款的支付时按实际供货价作为付款基数。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备注:已被列 (略) 供应商不良信用库的 (略) (略) 任何项目投标。


(略) (略)

(略) 苗木提升工程补植苗木采购询价公告

(第二次)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苗木提升工程补植苗木采购(第二次)进行采购招标(详细内容见附表二)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即材料费、材料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送货费、售后服务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它一切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卸车由采购单位负责,运输及装车过程中的材料损耗由供应商承担。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我公司最终用量不足暂定数量,则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若因现场原因使用数量需增加的,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报价书面文件:

报价文件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组成,分开密封。

▲资格审查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质保承诺书格式填写(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附件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6)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五)

(7)提供类似已开税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不限,金额不限),必须与投标所报税率相一致,否则 (略) 理。

▲价格标:

(8)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时密封送至启 (略) 二楼开标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并参与开标。

地址:汇龙 (略) 672号二楼开标室。

(2)采购单位联系人:宋工,联系方式:0513-(略)。

五.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①苗木质量要严格按照设计标准选苗,要求苗木规格胸径(130cm起量),满足胸径要求同时每株乔木胸径偏差不得≤0.5cm,土球上口直径为胸径的7-8倍,土球下口直径为上口直径的1/2,土球厚度为土球直径的2/3;要求苗木规格地径(30cm起量),满足地径要求,同时每株偏差≤0.5cm,土球上口直径为地径的6-7倍,土球下口直径为上口直径的1/2,土球厚度为土球直径的2/3。

②所有苗木树冠要求分支均匀、层次分明、树型饱满,无偏冠,病枝、枯枝等。

③所有苗木,特别是行道树均要求精品苗,树干挺直、总高度统一、分支点统一、树冠统一。

④到场苗木要保持自然树型,特别是行道树严禁截杆、截头和过度修剪。

(2)采购单位要求材料进场验收,到场数量以采购单位验收计量单为准。(略)方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苗。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两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 (略) 理。

(3)交货期:分散分批次供苗,接到(略)方通知,(略)方需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略)方要求该批次的货物供应,如不能提供符合标准的货物,则按延期每天1000元进行扣除,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4)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中标单位在供货期间必须无条 (略) 创文创卫工作。

(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的方式缴纳至采购单位账户,备注写明:妇幼苗木履保,在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在送货期间无理由拒绝送货、材料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接采购单位通知后不及时送货的,采购单位有权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由于中标单位原因,中途停止供货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招标控制价: (略)元。(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若不含税总价最低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若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总价计算方式为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合计/(1+投标单位报价相应税率)。(如投标总价合计为(略)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略)/(1+13%)=(略).69元;若投标总价合计为(略),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略)/(1+3%)=(略).48元)。

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若参与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通过谈判形式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

5.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招标。

八、付款方式

1、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相应货款的70%,余款于供应完成三个月后付清,不计息。

2、实际供货价小于合同价的,在进度款的支付时按实际供货价作为付款基数。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备注:已被列 (略) 供应商不良信用库的 (略) (略) 任何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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