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公告
关于征集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公告
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 (略) 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 (略) 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和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4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浙财建〔2022〕2号)等文件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征集2024年-2025年计划开工并完成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本县建设投资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周期需在2024年1月-2025年10月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支持方向
1.支持县域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建或改造乡镇商贸综合体,每个营业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投资额度不少于*元。
2.支持县域“三点一线”物流体系建设。一是支持新建或对原有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商贸配送、公共仓储和邮政寄递等设施进行整合、改造、提升,建立乡镇物流分拨中心(省级现代商贸特色镇优先考虑),发展智慧物流和统仓共配等新模式、新业态。二是按照“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原则,对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等 (略) 点进行整合提升,提高可持续运营水平。
3.支持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一是支持我县重要农产 (略) 新建或改 (略) 场;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提升农产品集 (略) 场;三是支持建立全渠道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支持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全渠道运销能力。
4.支持农产品供应链全链闭环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在农产品产地建设标准化的产地预冷集配、低温加工仓储配送等设施;支持在主要物流 (略) 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设施; (略) 建设低温加工,配送仓储设施,发展冷链共同配送;支持绿色环保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与技术应用和冷库新建改造;支持冷链运输车辆购置更新;支持农产品 (略) 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
5.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农产品流通企业)围绕上下游供应链加快形成全链条数字化闭环,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农产品流通企业)从传统商品批发零售向上下游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转变,提升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增强对县域商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农产品流通企业)下层供应链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店面设计和库存管理等服务,提高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三、需提交的资料
请各申报项目的业主于12月30日前,填写好平阳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清单(2024—2025)(附表1),并按照平阳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要求,准好所有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送至平 (略) (略) 场管理科(地址:平阳大厦10楼1011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com。
四、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0日。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2月30日17:00前送至平 (略) ,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电话:0577-*。
平 (略)
2024年12月18日
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 (略) 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 (略) 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和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4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浙财建〔2022〕2号)等文件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征集2024年-2025年计划开工并完成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本县建设投资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周期需在2024年1月-2025年10月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支持方向
1.支持县域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建或改造乡镇商贸综合体,每个营业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投资额度不少于*元。
2.支持县域“三点一线”物流体系建设。一是支持新建或对原有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商贸配送、公共仓储和邮政寄递等设施进行整合、改造、提升,建立乡镇物流分拨中心(省级现代商贸特色镇优先考虑),发展智慧物流和统仓共配等新模式、新业态。二是按照“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原则,对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等 (略) 点进行整合提升,提高可持续运营水平。
3.支持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一是支持我县重要农产 (略) 新建或改 (略) 场;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提升农产品集 (略) 场;三是支持建立全渠道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支持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全渠道运销能力。
4.支持农产品供应链全链闭环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在农产品产地建设标准化的产地预冷集配、低温加工仓储配送等设施;支持在主要物流 (略) 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设施; (略) 建设低温加工,配送仓储设施,发展冷链共同配送;支持绿色环保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与技术应用和冷库新建改造;支持冷链运输车辆购置更新;支持农产品 (略) 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
5.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农产品流通企业)围绕上下游供应链加快形成全链条数字化闭环,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农产品流通企业)从传统商品批发零售向上下游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转变,提升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增强对县域商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农产品流通企业)下层供应链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店面设计和库存管理等服务,提高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三、需提交的资料
请各申报项目的业主于12月30日前,填写好平阳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清单(2024—2025)(附表1),并按照平阳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要求,准好所有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送至平 (略) (略) 场管理科(地址:平阳大厦10楼1011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com。
四、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0日。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2月30日17:00前送至平 (略) ,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电话:0577-*。
平 (略)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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