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r"","";};关于公开征集磐安县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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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r"","";};关于公开征集磐安县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乡镇街道、区块,企业:

按照《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报送县域商业2024年度调整项目和2025年度入库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磐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现公开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规定

(一)项目动态管理。县域商业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审核管理,未进入储备库的项目不予支持。确定支持后要与承办主体签订协议。一经发现实施主体不具备能力或发生重大违法情况的,应及时上报并申请从项目储备库中剔除。对违法主体纳入“黑名单”,禁止参与相关项目建设。

(二)其他注意事项。项目遴选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规定的支持方向与表述要求。支持方向为县域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三点一线”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和冷链设施建设类别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县域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地址在 (略) 的不予支持,地址在乡/镇的商业设施项目名称宜表述为“/乡商贸中心”或“/乡商贸服务中心”等,地址在村级的商业设施项目宜表述为“连锁供应链下沉项目”等。项目建设主体不允许是房地产、置业或者物业类型(只收租不运营)企业。

2.县域“三点一线”物流体现建设。冷链物流项目宜表述为“冷链仓储项目”等,物流项目宜表述为“物流仓储项目”或“流配送中心项目”等(不要出现“保供、农产品供应链”等字眼)。

3.农产品流通和冷链设施建设。该方向只限于流通环节的项目设施建设,大型农产品流通类项目宜表述为“镇/农产品流通项目”或“农产品 (略) 理项目”等(不要出现“ (略) 场”“集散中心”“园区”等字眼)。

二、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积极对接相关企业,详细填报《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项目表》,项目需附证明材料: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的有效投资额具体组成及建设内容的工程量清单、设施设备清单等;2025全年即将发生的有效投资额具体组成及建设内容的工程量清单、设施设备清单等。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请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磐安县 (略) 内贸科。届时将组织评审,择优筛选符合标准的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无遗漏。

联系人:陈群芝联系电话:0579-#

附件: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项目表


磐安县 (略)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项目表

序号

县、市、区

支持项目全称

承办企业全称

支持方向

建设内容

实现功能

建设周期

项目具体地址

总投资额
(万元)

备注






























































各部门,乡镇街道、区块,企业:

按照《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报送县域商业2024年度调整项目和2025年度入库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磐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现公开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规定

(一)项目动态管理。县域商业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审核管理,未进入储备库的项目不予支持。确定支持后要与承办主体签订协议。一经发现实施主体不具备能力或发生重大违法情况的,应及时上报并申请从项目储备库中剔除。对违法主体纳入“黑名单”,禁止参与相关项目建设。

(二)其他注意事项。项目遴选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规定的支持方向与表述要求。支持方向为县域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三点一线”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和冷链设施建设类别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县域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地址在 (略) 的不予支持,地址在乡/镇的商业设施项目名称宜表述为“/乡商贸中心”或“/乡商贸服务中心”等,地址在村级的商业设施项目宜表述为“连锁供应链下沉项目”等。项目建设主体不允许是房地产、置业或者物业类型(只收租不运营)企业。

2.县域“三点一线”物流体现建设。冷链物流项目宜表述为“冷链仓储项目”等,物流项目宜表述为“物流仓储项目”或“流配送中心项目”等(不要出现“保供、农产品供应链”等字眼)。

3.农产品流通和冷链设施建设。该方向只限于流通环节的项目设施建设,大型农产品流通类项目宜表述为“镇/农产品流通项目”或“农产品 (略) 理项目”等(不要出现“ (略) 场”“集散中心”“园区”等字眼)。

二、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积极对接相关企业,详细填报《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项目表》,项目需附证明材料: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的有效投资额具体组成及建设内容的工程量清单、设施设备清单等;2025全年即将发生的有效投资额具体组成及建设内容的工程量清单、设施设备清单等。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请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磐安县 (略) 内贸科。届时将组织评审,择优筛选符合标准的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无遗漏。

联系人:陈群芝联系电话:0579-#

附件: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项目表


磐安县 (略)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项目表

序号

县、市、区

支持项目全称

承办企业全称

支持方向

建设内容

实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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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地址

总投资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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