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盛园小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盛园小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 (略) (略) 城建投资开发(集团) (略) 昌 (略)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内蒙 (略) 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 (略)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 (略)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城建投资开发(集团) (略) 昌 (略) 项目;

2.项目单位: (略) (略) 城建投资开发(集团) (略) ;

3.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以东、昌宁东街以南、 (略) 以西、格根塔拉街以北;

4.占地面积:139.31亩;

5.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建筑面积1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住宅、基本设施以及配套设施(给水、排水、暖气、燃气、强电、弱电、道路、铺装、绿化、消防、景观工程等)。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

7.建设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拖欠工人工资、资金筹措、社会治安、环境污染等风险因素。

预防或者减轻影响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通过保证金或保险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应出具资金承诺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格执行水土、环评报告的化解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 (略) 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2.您认为项目建成是否有利于促 (略) 的社会经济发展;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文化、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因素的影响;

5.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6.本项目施工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7.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8.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六、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城建投资开发(集团) (略)

联系人:李昌伟

联系电话:0474-*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 (略) (略) 城建投资开发(集团) (略) 昌 (略)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内蒙 (略) 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 (略)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 (略)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城建投资开发(集团) (略) 昌 (略) 项目;

2.项目单位: (略) (略) 城建投资开发(集团) (略) ;

3.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以东、昌宁东街以南、 (略) 以西、格根塔拉街以北;

4.占地面积:139.31亩;

5.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建筑面积1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住宅、基本设施以及配套设施(给水、排水、暖气、燃气、强电、弱电、道路、铺装、绿化、消防、景观工程等)。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

7.建设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拖欠工人工资、资金筹措、社会治安、环境污染等风险因素。

预防或者减轻影响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通过保证金或保险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应出具资金承诺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格执行水土、环评报告的化解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 (略) 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2.您认为项目建成是否有利于促 (略) 的社会经济发展;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文化、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因素的影响;

5.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6.本项目施工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7.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8.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六、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城建投资开发(集团) (略)

联系人:李昌伟

联系电话:0474-*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