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5年石景山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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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5年石景山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报名起止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11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6日 11时00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略)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略)
    项目名称 2025年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项目业主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20.(略)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略) 9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1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比选申请人自行制定检查计划,自2025年年初开展检查检测工作,每月对一定数量的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年底前完成对服务范围内的所要求的充换电场站进行检查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10、申请人资格要求

    10.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

    10.3,参选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略) 查询的投标单位近三年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比选;

    10.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略)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 (略) (略) 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主要检查对象为智能充电插座、交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柜,换电柜由于充电通讯协议限制,仅做检查和部分测试内容。比选申请人根据检查要求自行设计检查内容。


    项目编号 ZJ2024BJ(略) 项目名称 2025年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略)
    项目业主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20.(略)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略) 9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1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比选申请人自行制定检查计划,自2025年年初开展检查检测工作,每月对一定数量的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年底前完成对服务范围内的所要求的充换电场站进行检查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10、申请人资格要求

    10.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

    10.3,参选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略) 查询的投标单位近三年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比选;

    10.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略)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 (略) (略) 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主要检查对象为智能充电插座、交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柜,换电柜由于充电通讯协议限制,仅做检查和部分测试内容。比选申请人根据检查要求自行设计检查内容。


  • 项目附件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略)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略)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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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11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6日 11时00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略)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略)
    项目名称 2025年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项目业主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20.(略)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略) 9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1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比选申请人自行制定检查计划,自2025年年初开展检查检测工作,每月对一定数量的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年底前完成对服务范围内的所要求的充换电场站进行检查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10、申请人资格要求

    10.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

    10.3,参选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略) 查询的投标单位近三年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比选;

    10.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略)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 (略) (略) 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主要检查对象为智能充电插座、交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柜,换电柜由于充电通讯协议限制,仅做检查和部分测试内容。比选申请人根据检查要求自行设计检查内容。


    项目编号 ZJ2024BJ(略) 项目名称 2025年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略)
    项目业主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20.(略)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略) 9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1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比选申请人自行制定检查计划,自2025年年初开展检查检测工作,每月对一定数量的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年底前完成对服务范围内的所要求的充换电场站进行检查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10、申请人资格要求

    10.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

    10.3,参选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略) 查询的投标单位近三年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比选;

    10.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略)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 (略) (略) 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主要检查对象为智能充电插座、交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柜,换电柜由于充电通讯协议限制,仅做检查和部分测试内容。比选申请人根据检查要求自行设计检查内容。


  • 项目附件
  • 垂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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