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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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ZBD*ZX0062),采购人为 (略) 镇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 (略) 镇江分公司对业务发展的需求,现对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由 (略) 镇江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序号

服务名称

质量要求

项目规模

项目地点

服务期限

1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元人民币(不含税)

(略) (采购人任一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1.5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为:(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框架协议终止)

(1) 自框架协议签订日期起3年;

(2) 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估金额上限。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其中年度法律顾问费用为人民币*元/年(含税);仲裁和诉讼案件费用最高应答限价参 (略) 、司法厅苏价费〔2017〕113号文件标准,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报价,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50%,供应商响应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文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1.4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2 供应商须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和律师协会 (略) 分。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名且具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年限的履行具体服务的律师。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由供应商所提供人员2024年9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3)所提供人员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相关简历,执业年限以其所载时间为准(如更换新执业证书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4)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且承诺律所成交后在2024-2027年内不得为其他运营商提供类似项目服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5 2021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供应商须至少具有1例与本项目类似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含明细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

2.6 供应商在镇江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已有售后服务团队的,提供产权人为供应商(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镇江的房产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租赁人为供应商(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镇江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完成售后服务团队设置的书面承诺书。

2.7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7)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 响应产品以及交付的所有响应产品相关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20日9:00:00至2024年1223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2.2 在平台登记申领询比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传此表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联行号

9

开票类型

10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11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12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注:1.本表为【采购人/询比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询比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购买询比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4.3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支付要求:【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转账事由”填写:“ZBZBD*ZX0062w”。询比文件购买费从供应商账户汇入以下账户:户名:中通服咨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账号:**】。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27930分00秒。

5.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以纸质文件现场递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镇江分公司( (略) (略) 18号镇江电信指挥大楼11楼评标室)

5.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在 (略) 镇江分公司( (略) (略) 18号镇江电信指挥大楼11楼评标室)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镇江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 (略)

地址: (略) 楠溪江东街58号

邮编:*

联系人:刘萌(报名)、黄茂婕、邓绘绘、张巍、吴启宗

电话:*、*

电子邮件:liumeng6818_xm.*@*hinaccs.cn、*@*icdi.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 (略)

2024年12月19日

采购代理监督电话:*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镇江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ZBD*ZX0062),采购人为 (略) 镇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 (略) 镇江分公司对业务发展的需求,现对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由 (略) 镇江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序号

服务名称

质量要求

项目规模

项目地点

服务期限

1

(略) 镇江分公司2024-2027年丹阳电信法律顾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元人民币(不含税)

(略) (采购人任一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1.5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为:(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框架协议终止)

(1) 自框架协议签订日期起3年;

(2) 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估金额上限。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其中年度法律顾问费用为人民币*元/年(含税);仲裁和诉讼案件费用最高应答限价参 (略) 、司法厅苏价费〔2017〕113号文件标准,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报价,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50%,供应商响应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文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1.4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2 供应商须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和律师协会 (略) 分。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名且具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年限的履行具体服务的律师。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由供应商所提供人员2024年9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3)所提供人员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相关简历,执业年限以其所载时间为准(如更换新执业证书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4)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且承诺律所成交后在2024-2027年内不得为其他运营商提供类似项目服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5 2021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供应商须至少具有1例与本项目类似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含明细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

2.6 供应商在镇江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已有售后服务团队的,提供产权人为供应商(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镇江的房产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租赁人为供应商(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镇江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完成售后服务团队设置的书面承诺书。

2.7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7)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 响应产品以及交付的所有响应产品相关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20日9:00:00至2024年1223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2.2 在平台登记申领询比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传此表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联行号

9

开票类型

10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11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12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注:1.本表为【采购人/询比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询比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购买询比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4.3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支付要求:【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转账事由”填写:“ZBZBD*ZX0062w”。询比文件购买费从供应商账户汇入以下账户:户名:中通服咨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账号:**】。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27930分00秒。

5.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以纸质文件现场递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镇江分公司( (略) (略) 18号镇江电信指挥大楼11楼评标室)

5.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在 (略) 镇江分公司( (略) (略) 18号镇江电信指挥大楼11楼评标室)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镇江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 (略)

地址: (略) 楠溪江东街58号

邮编:*

联系人:刘萌(报名)、黄茂婕、邓绘绘、张巍、吴启宗

电话:*、*

电子邮件:liumeng6818_xm.*@*hinaccs.cn、*@*icdi.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 (略)

2024年12月19日

采购代理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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