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安装公司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二期施工五标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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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安装公司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二期施工五标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询比价函

因[POWERCHINA-#-#] (略) (略) 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二期)施工五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通过 (略) 递交。

一、拟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泵送)

1

混凝土

C20

m3

520.00

2

混凝土

C25

m3

1000.00

3

混凝土

C30

m3

6900.00

4

混凝土

C35

m3

600.00

合计

m3

9020.00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下浮比例、综合交货单价及总价等,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税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一览表的货物为暂定规格型号和数量,具体订货规格型号和数量以采购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单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其他原因,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实际采购规格型号和数量与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一览表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综合交货单价进行结算。

2、交货期:具体以采购方的要货通知为准,以到货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报价人可在报价单中承诺最快供货期,将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的依据。

3、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略) (略) 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二期)施工五标段项目部( (略) 嘉祥县仲山镇 (略) 对 (略) (略) 洙水河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位置。采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交货。

4、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1.《预拌混凝土》GB/T#-2003,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4.《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GBJ107等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线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与检测方法,5.水泥:应经过复试检测合格,质量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产品,6.砂石:混凝土所有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必须符合JGJ53《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7.拌制砼的水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8.粉煤灰的应用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定》和有关规定,9.矿粉的应用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2000和有关规定,10.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07的规定。

5、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1)报价响应人应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报价响应人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报价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人汇总成一份文 (略) 上(http://**)并在线报价。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良好,且报价合理,采用综合评价法。

8、付款方式:

(1)供货量以当月发生混凝土随车送货单为依据,数量和货款金额以双方书面确认的对账单为准。每月的对账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每月26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当期发生混凝土随车送货的方量、##双方约定的单价,签章确认该时段的货款金额及往来情况。根据对账确认结果办理结算,每批次货款支付时间以双方对账无误之日起60日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5%,余款在该工程全部供货结束后三个月内结清。付款前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否则不予支付货款。

(2)付款单据:为了支付货款,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呈交下列单据:

A 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B 采购方认可的支付申请;

C 质量检测合格证明;

D 该批货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E 经采购方审核认可的货物明细清单;

9、保证金:#元人民币。

保证金形式: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投标 (略) 分配的指定收款虚拟账户(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如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其报价文件 (略) 理。

保证金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直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文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二期)施工五标段项目部( (略) 嘉祥县仲山镇 (略) 对 (略) (略) 洙水河项目部)

邮 编:#

联系人:戚效萌

电 话:#

邮 箱:*@*q.com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嘉祥县

询比价函

因[POWERCHINA-#-#] (略) (略) 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二期)施工五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通过 (略) 递交。

一、拟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泵送)

1

混凝土

C20

m3

520.00

2

混凝土

C25

m3

1000.00

3

混凝土

C30

m3

6900.00

4

混凝土

C35

m3

600.00

合计

m3

9020.00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下浮比例、综合交货单价及总价等,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税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一览表的货物为暂定规格型号和数量,具体订货规格型号和数量以采购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单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其他原因,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实际采购规格型号和数量与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一览表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综合交货单价进行结算。

2、交货期:具体以采购方的要货通知为准,以到货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报价人可在报价单中承诺最快供货期,将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的依据。

3、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略) (略) 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二期)施工五标段项目部( (略) 嘉祥县仲山镇 (略) 对 (略) (略) 洙水河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位置。采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交货。

4、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1.《预拌混凝土》GB/T#-2003,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4.《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GBJ107等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线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与检测方法,5.水泥:应经过复试检测合格,质量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产品,6.砂石:混凝土所有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必须符合JGJ53《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7.拌制砼的水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8.粉煤灰的应用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定》和有关规定,9.矿粉的应用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2000和有关规定,10.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07的规定。

5、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1)报价响应人应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报价响应人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报价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人汇总成一份文 (略) 上(http://**)并在线报价。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良好,且报价合理,采用综合评价法。

8、付款方式:

(1)供货量以当月发生混凝土随车送货单为依据,数量和货款金额以双方书面确认的对账单为准。每月的对账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每月26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当期发生混凝土随车送货的方量、##双方约定的单价,签章确认该时段的货款金额及往来情况。根据对账确认结果办理结算,每批次货款支付时间以双方对账无误之日起60日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5%,余款在该工程全部供货结束后三个月内结清。付款前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否则不予支付货款。

(2)付款单据:为了支付货款,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呈交下列单据:

A 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B 采购方认可的支付申请;

C 质量检测合格证明;

D 该批货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E 经采购方审核认可的货物明细清单;

9、保证金:#元人民币。

保证金形式: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投标 (略) 分配的指定收款虚拟账户(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如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其报价文件 (略) 理。

保证金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直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文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二期)施工五标段项目部( (略) 嘉祥县仲山镇 (略) 对 (略) (略) 洙水河项目部)

邮 编:#

联系人:戚效萌

电 话:#

邮 箱:*@*q.com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嘉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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