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校区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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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校区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 (略) (略) 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许可和有关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概况:

(1)中标方负责 (略) (略) 日常可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工作,并及时响应后勤服务中心的临时回收要求。

(2)回收地点与回收范围:学校提供露天可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和带顶棚(不是仓库) (略) 域供中标方临时过渡。回收范 (略) 除学校公共财产、公共设施、固定资产以外的可回收物。

(3)服务要求:中标方负责 (略) (略) (略) (略) 的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相关部门派一名专人负责,中标方不得与专人以外人员进行私下回收交易活动;行政楼、教学楼的送 (略) ;所有楼栋不得上楼回收。寒暑假保持电话畅通,约定好时间按时上门回收。

(4)价格承诺:回 (略) 场价每月协商定价,不可低于回 (略) 场价格, (略) 场价格波动及时在回收场地公示主要可回收物资价格,自觉接受价格监督。中标 (略) 场价按照可回收物资回收数量向后勤服务中心、 (略) 食堂支付费用。如回收价 (略) 场价,后勤服务中心有权拒绝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可选择校外的再生资源回收供货商。因国家政策或学校重大调整、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进行的,后勤服务中心不退还中标方已交付的实物,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执行。中标方所使用的水电费按照当地政府民用水电费标准支付。

(5)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合作形式,以实物数量进行报价,详见询价文件。

(6)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向学校支付(略)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项目完成并确认符合使用部门要求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需提供与招标人要求一致的实物,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项目期限:三年,即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五、现场勘察:

本项目需进行现场勘察,勘察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上午10:00--15:00,勘察完毕后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单位应于2024年12月27日9:30前将报价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签字密封后 (略) (略) 白杨街道学源街998号 (略) (略) 15号楼后勤服务中心2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盖章签字的将予以拒收。

七、询价评审时间、评审地点

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 (略) (略) 15号楼 216会议室。

八、评审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合计总额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遇报价相同的则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价格不得低于第一次。

九、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略) 王老师:(略)

十、项目质疑投诉电话:0571-(略)

(略)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 (略) (略) 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许可和有关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概况:

(1)中标方负责 (略) (略) 日常可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工作,并及时响应后勤服务中心的临时回收要求。

(2)回收地点与回收范围:学校提供露天可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和带顶棚(不是仓库) (略) 域供中标方临时过渡。回收范 (略) 除学校公共财产、公共设施、固定资产以外的可回收物。

(3)服务要求:中标方负责 (略) (略) (略) (略) 的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相关部门派一名专人负责,中标方不得与专人以外人员进行私下回收交易活动;行政楼、教学楼的送 (略) ;所有楼栋不得上楼回收。寒暑假保持电话畅通,约定好时间按时上门回收。

(4)价格承诺:回 (略) 场价每月协商定价,不可低于回 (略) 场价格, (略) 场价格波动及时在回收场地公示主要可回收物资价格,自觉接受价格监督。中标 (略) 场价按照可回收物资回收数量向后勤服务中心、 (略) 食堂支付费用。如回收价 (略) 场价,后勤服务中心有权拒绝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可选择校外的再生资源回收供货商。因国家政策或学校重大调整、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进行的,后勤服务中心不退还中标方已交付的实物,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执行。中标方所使用的水电费按照当地政府民用水电费标准支付。

(5)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合作形式,以实物数量进行报价,详见询价文件。

(6)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向学校支付(略)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项目完成并确认符合使用部门要求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需提供与招标人要求一致的实物,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项目期限:三年,即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五、现场勘察:

本项目需进行现场勘察,勘察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上午10:00--15:00,勘察完毕后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单位应于2024年12月27日9:30前将报价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签字密封后 (略) (略) 白杨街道学源街998号 (略) (略) 15号楼后勤服务中心2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盖章签字的将予以拒收。

七、询价评审时间、评审地点

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 (略) (略) 15号楼 216会议室。

八、评审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合计总额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遇报价相同的则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价格不得低于第一次。

九、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略) 王老师:(略)

十、项目质疑投诉电话:0571-(略)

(略)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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