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岔路镇白溪村田洋淡水养殖塘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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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岔路镇白溪村田洋淡水养殖塘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竞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镇白溪村田洋淡水养殖塘承包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镇白溪村

三、承包范围:田洋养殖塘面积约9.5亩(不包括江家1.5亩)。(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承包要求。)

四、项目用途:仅作为水产养殖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养殖塘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允许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

五、承包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承包底价:承包报价不得低于1800元/亩·年

七、竞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竞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竞标。

3、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八、中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的方式,竞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合同签订:中标人在中标后7日内签订合同,并支付首年承包款,剩余年度承包款按年支付,于次年承包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付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十、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金额:*元整。

2、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竞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竞标保证金须密封包装,自然人须本人签字,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3、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竞标而拒绝。

十一、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欣达 (略) (宁海县跃龙街道华山村南侧一鼎投资五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竞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竞标人公章(红章)。

购买竞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报名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竞标而拒绝。

十二、竞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竞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岔路镇人民政府内)

十三、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方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方,不足抵充的部分,*方仍需补足。

十四、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期限为5年,承包款先付后用。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首年承包款,剩余年度承包款按年支付,于次年承包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付清。如逾期支付的,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 (略) 置。

十五、基础设施

电力设施由承包者自行负责(包括开通、开户),其它固定设施在承包期内至结束须保护好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包括养殖塘基本形状不得改变)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十六、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标 (略)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八、其他

1、*方同意由*方或养殖管理部门在养殖用房外张贴或养殖塘边竖立养殖信息公示牌,公示*方姓名、照片(肖像)、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养殖塘面积、编号及租赁期限等有关信息。

2、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借用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4、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 (略) 镇白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镇白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略) 镇白溪村

联系人:王永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华山村南侧一鼎投资五楼

联系人:许红芬

电话:0574-*

竞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镇白溪村田洋淡水养殖塘承包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镇白溪村

三、承包范围:田洋养殖塘面积约9.5亩(不包括江家1.5亩)。(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承包要求。)

四、项目用途:仅作为水产养殖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养殖塘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允许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

五、承包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承包底价:承包报价不得低于1800元/亩·年

七、竞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竞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竞标。

3、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八、中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的方式,竞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合同签订:中标人在中标后7日内签订合同,并支付首年承包款,剩余年度承包款按年支付,于次年承包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付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十、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金额:*元整。

2、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竞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竞标保证金须密封包装,自然人须本人签字,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3、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竞标而拒绝。

十一、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欣达 (略) (宁海县跃龙街道华山村南侧一鼎投资五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竞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竞标人公章(红章)。

购买竞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报名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竞标而拒绝。

十二、竞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竞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岔路镇人民政府内)

十三、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方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方,不足抵充的部分,*方仍需补足。

十四、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期限为5年,承包款先付后用。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首年承包款,剩余年度承包款按年支付,于次年承包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付清。如逾期支付的,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 (略) 置。

十五、基础设施

电力设施由承包者自行负责(包括开通、开户),其它固定设施在承包期内至结束须保护好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包括养殖塘基本形状不得改变)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十六、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标 (略)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八、其他

1、*方同意由*方或养殖管理部门在养殖用房外张贴或养殖塘边竖立养殖信息公示牌,公示*方姓名、照片(肖像)、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养殖塘面积、编号及租赁期限等有关信息。

2、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借用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4、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 (略) 镇白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镇白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略) 镇白溪村

联系人:王永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华山村南侧一鼎投资五楼

联系人:许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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