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函
关于征集2025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函
(略) 管委会,市(新区)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根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千岛工匠队*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做好各项技能竞赛统筹组织工作,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竞赛项目的单位主要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系统)、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为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所需要的职业(工种)和有规模效应的特有产业可酌情申报。申报竞赛项目的单位应符合《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略)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举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实践经验,有竞赛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能力,并有相应的经费保障。
三、申报要求
有意向承办竞赛的单位,请认真填写《202 (略) 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月26日前,将扫描件和表格电 (略) (略) 职业能 (略) 。逾期未申的将不列入2025年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我局将根据竞赛项目征集情况,选择优质竞赛项目纳入2025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晓平;联系电话:* (浙政钉同号)。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 年 12 月 20日
(略) 管委会,市(新区)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根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千岛工匠队*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做好各项技能竞赛统筹组织工作,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竞赛项目的单位主要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系统)、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为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所需要的职业(工种)和有规模效应的特有产业可酌情申报。申报竞赛项目的单位应符合《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略)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举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实践经验,有竞赛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能力,并有相应的经费保障。
三、申报要求
有意向承办竞赛的单位,请认真填写《202 (略) 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月26日前,将扫描件和表格电 (略) (略) 职业能 (略) 。逾期未申的将不列入2025年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我局将根据竞赛项目征集情况,选择优质竞赛项目纳入2025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晓平;联系电话:* (浙政钉同号)。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 年 12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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