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一厂粉末活性炭应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沛县 (略) 自来水一厂粉末活性炭应急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沛县 (略) 一厂粉末活性炭应急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沛县 (略) 。
1.3 采购代理机构: / 。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 项目概况:根据《 (略) 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细则》之规定,自来水一厂现场应急物资储备量应满足3天的使用量,并有应急物资储备库(需提供供货商名录和合同),确保能够及时供应物资。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 (略) 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细则》之规定,自来水一厂现场应急物资储备量应满足3天的使用量,并有应急物资储备库(需提供供货商名录和合同),确保能够及时供应物资,详见报价文件。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根据*方需求分批次供过货。
2.3 服务地点: 江苏沛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具有生产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企业;
(3) 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 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粉末活性炭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
(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成都 (略) 黑名单的企业(单位)。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 23 日至2024年 12 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1)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在江苏省沛县迎宾大道15号沛县 (略) 208办公室领取。
(2)电邮方式领取:
① 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JPEG或PDF格式)、《询价文件领取表》*@*q.com (以上资料均须为盖章的扫描件),资料提交后领取人应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②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合格的资料后及时将询价采购文件扫描件发送至《询价采购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供应商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而未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③ 供应商在收到询价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内进行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询价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30 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苏省沛县迎宾大道15号沛县 (略) 106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到以及是否参加询价采购。采购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沛县 (略)
地 址: 迎宾大道15号
邮 编: *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0516-*
沛县 (略) 自来水一厂粉末活性炭应急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沛县 (略) 一厂粉末活性炭应急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沛县 (略) 。
1.3 采购代理机构: / 。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 项目概况:根据《 (略) 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细则》之规定,自来水一厂现场应急物资储备量应满足3天的使用量,并有应急物资储备库(需提供供货商名录和合同),确保能够及时供应物资。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 (略) 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细则》之规定,自来水一厂现场应急物资储备量应满足3天的使用量,并有应急物资储备库(需提供供货商名录和合同),确保能够及时供应物资,详见报价文件。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根据*方需求分批次供过货。
2.3 服务地点: 江苏沛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具有生产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企业;
(3) 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 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粉末活性炭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
(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成都 (略) 黑名单的企业(单位)。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 23 日至2024年 12 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1)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在江苏省沛县迎宾大道15号沛县 (略) 208办公室领取。
(2)电邮方式领取:
① 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JPEG或PDF格式)、《询价文件领取表》*@*q.com (以上资料均须为盖章的扫描件),资料提交后领取人应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②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合格的资料后及时将询价采购文件扫描件发送至《询价采购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供应商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而未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③ 供应商在收到询价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内进行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询价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30 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苏省沛县迎宾大道15号沛县 (略) 106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到以及是否参加询价采购。采购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沛县 (略)
地 址: 迎宾大道15号
邮 编: *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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