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5年度辅助办理公共人才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服务提速与效能提升,现向社会公开采购2025年度辅助办理公共人才服务项目。相关项目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辅助办理公共人才服务。
二、项目时间
2025年全年。
三、项目内容
(一)辅助办理引进人才 (略) 上受理及初审,预计7000人;
(二)辅助办理 (略) 上受理及初审,预计2000人;
(三)辅助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跟踪服务(包含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就业跟踪、就业推荐、就业指导、数据统计与分析等服务),预计7500人;
(四)辅助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信息录入、档案核对、入库工作,预计7000人;
(五)辅助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日常业务后台整理服务,预计7000人;
(六)辅助开展在库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系统数据迁移、系统信息补录登记、基本信息采集等工作,预计#人。
以上数据根据近几年年均业务量进行预测,可按开展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每项业务需明确单价,按具体业务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总报价。
四、最高限价
#元。
五、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四)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相应资质;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完善的保密制度及专业操作规范;
(七)具有承接公共人才服务、档案管理运作等项目经验优先考虑;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相应资质等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五)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等记录复印件;
(六)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资料;
(七)详细报价单;
(八)实施辅助办理公共人才服务项目执行方案。
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事后需提供原件核查。
七、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5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二)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桥街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大楼1107室。
(三)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20-#。
(略) (略) 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服务提速与效能提升,现向社会公开采购2025年度辅助办理公共人才服务项目。相关项目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辅助办理公共人才服务。
二、项目时间
2025年全年。
三、项目内容
(一)辅助办理引进人才 (略) 上受理及初审,预计7000人;
(二)辅助办理 (略) 上受理及初审,预计2000人;
(三)辅助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跟踪服务(包含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就业跟踪、就业推荐、就业指导、数据统计与分析等服务),预计7500人;
(四)辅助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信息录入、档案核对、入库工作,预计7000人;
(五)辅助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日常业务后台整理服务,预计7000人;
(六)辅助开展在库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系统数据迁移、系统信息补录登记、基本信息采集等工作,预计#人。
以上数据根据近几年年均业务量进行预测,可按开展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每项业务需明确单价,按具体业务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总报价。
四、最高限价
#元。
五、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四)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相应资质;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完善的保密制度及专业操作规范;
(七)具有承接公共人才服务、档案管理运作等项目经验优先考虑;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相应资质等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五)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等记录复印件;
(六)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资料;
(七)详细报价单;
(八)实施辅助办理公共人才服务项目执行方案。
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事后需提供原件核查。
七、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5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二)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桥街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大楼1107室。
(三)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20-#。
(略) (略) 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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